實施動物免疫標識制度已經成為當前獸醫工作的熱點、難點和重點。筆者從事動物防疫檢疫工作十余年,對基層動物防疫檢疫工作比較了解。這里談談我們對動物免疫標識制的一些認識。
推行動物免疫標識制度,不應過分夸大《動物免疫證明》的作用
一是法律依據不足?!秳游锓酪叻ā?、《動物免疫標識管理辦法》和《動物檢疫管理辦法》中都找不到有關《動物免疫證明》的規定。二是流于形式。免疫疫苗的保護期一般都大于商品動物的飼養周期,因此,《動物免疫證明》的實際意義并不大。三是缺乏嚴謹性?!秳游锩庖咦C明》與所免疫動物并不能一一對應,要做到準確無誤,還必須借助連續編碼的免疫耳標或免疫檔案。四是查證困難。有人說:“農民除了《準生證》保存以外,其他啥證也不在乎?!蔽迨窃黾用庖叱杀?。一般情況下,1頭份疫苗的成本不超過5分錢,而《動物免疫證明》的成本遠遠高于這個價。在免疫收費標準不增加的情況下,由于免疫成本增加,勢必影響基層動物防疫人員的工作積極性。
推行動物免疫標識制度,重點在于防檢結合,以檢促防
防檢結合的結合點在產地檢疫,載體是免疫耳標,關鍵在流通環節的監督,目的是以檢促防,依法滅病。
要提高免疫密度,夯實防疫基礎。堅持“三個面向”的宣傳工作方針,利用各種場合采取多種形式,全方位,多層次地宣傳動物防疫法,營造濃厚的社會氛圍。要加強業務培訓,提高動物防疫隊伍素質,使基層動物防疫隊伍盡快適應形勢的要求,使動物免疫密度和免疫耳標佩戴率大幅度提高。
要強化產地檢疫,促使防檢結合。要嚴格執行《動物檢疫管理辦法》的規定,把免疫標識作為出具動物產地檢疫合格證明的必要條件。
要積極推進基層動物檢疫體制改革,改革傳統的行政區劃格局,最大限度地整合動物防疫檢疫資源,實行動物防疫員、動物產地檢疫員一體化管理,從根本上解決防檢脫節的問題。
加強流通環節的監督,落實以檢促防。流通環節的監督,最關鍵的是屠宰環節的監督,只要屠宰環節嚴格查驗產地檢疫證明或出境檢疫證明及免疫標識,無證、無標、證標不符的一律不得屠宰,并按有關規定處理、處罰,漏檢漏防的比率就會大大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