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肉精”監管工作事關畜產品質量安全,事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事關社會和諧穩定。近年來,商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瘦肉精”監督管理工作,把該項工作作為保障畜產品質量安全,促進畜牧業發展的中心工作之一。借鑒學習外地“瘦肉精”監管先進做法,結合商丘實際,積極探索制定了“瘦肉精”54221監管機制。首先選擇睢陽區作為試點積極執法,在取得明顯效果后,及時召開現場會,總結經驗,進行全市推廣。“54221”機制具體內容為:
五項承諾:一是養殖場(戶)向鄉鎮防檢中心站簽訂不使用瘦肉精承諾書。二是防疫員向鄉鎮防檢中心站簽訂做好責任區內瘦肉精監管工作的承諾書。三是防疫員向縣(市、區)重大動物疫病防控中心簽訂做好責任區內瘦肉精監管工作的承諾書。四是生豬經紀人向縣(市、區)動物衛生監督所簽訂不收購飼喂瘦肉精生豬的承諾書。五是檢疫員向縣(市、區)動物衛生監督所簽訂不出具無瘦肉精檢測合格證明的檢疫證的承諾書。
四個責任:一是縣(市、區)政府與各鄉鎮政府簽訂瘦肉精監管工作目標責任書。二是縣(市、區)畜牧局與各鄉鎮防檢中心站簽訂“瘦肉精”監管工作目標責任書。三是鄉鎮防檢中心站與防疫員簽訂瘦肉精監管工作目標責任書。四是鄉鎮防檢中心站與檢疫員簽訂瘦肉精監管工作目標責任書。
兩個保證:一是養豬場(戶)在出欄生豬時要向產地檢疫員寫出所售生豬未使用瘦肉精等違禁藥品保證書,存根由產地檢疫員保存,保證書在出售生豬時交付經紀人。二是經紀人在收購生豬時需向鄉鎮防檢中心站寫出未收購飼喂瘦肉精等違禁藥品生豬的保證書。檢疫員在開具出境動物檢疫證明時,索要養殖場(戶)未使用瘦肉精保證書和經紀人未收購飼喂瘦肉精等違禁藥品生豬的保證書。
兩個臺帳: 一是建立健全檢疫員瘦肉精監管臺帳。養殖場(戶)出欄生豬“瘦肉精”自檢和宰前生豬“瘦肉精”檢測情況要登記歸檔。二是建立健全生豬收購經紀人外調生豬瘦肉精檢測情況臺帳。
一個證明: 養殖場(戶)在產地檢疫員監督下自行對出欄生豬瘦肉精檢測,瘦肉精檢測結果為陰性的,產地檢疫員向養豬場(戶)開具瘦肉精檢測合格證明。凡未取得瘦肉精檢測合格證明的不得出具產地檢疫證明。養豬場(戶)在出售生豬時將檢測證明交給經紀人。檢疫人員在開具出境檢疫證明時,向生豬經紀人索要所收生豬的瘦肉精檢測合格證明。
“瘦肉精” 54221監管機制試驗中取得了顯著的效果:一是強化了養殖者、經紀人的法律意識;二是通過自檢把住了生豬出欄的關口;三建立了明晰的承諾制和責任制,形成了完整的責任體系;四是實現了畜產品質量安全的可追溯;五是解決了基層執法力量薄弱的問題。
“瘦肉精”54221監管機制的推廣實施,有力促進我市 “瘦肉精”監管工作步入規范化、制度化軌道,從根本上杜絕“瘦肉精”等違禁藥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保障了全市畜產品質量安全。保證人們吃上“放心肉”,喝上“放心奶”,從而保障了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促進畜牧業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