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大力發展璧山縣林下經濟,充分利用林下土地資源和空間環境,打造林下產業發展的新亮點,搞好示范,突現林農增收,2010年3月下旬,璧山縣落實新政策,凡符合在畜禽適養區,散養區占用林地面積在10畝以上,新建標準化雞舍面積在200㎡以上,養殖規模一批雞在1000只以上(珍稀雞種在可放寬到500只以上)條件的養殖戶將得到補助。目前已收到十余戶養殖戶提交申請,到驗收時可按提交申請的先后次序將分別得到農發資金雞舍4萬元和雞苗1萬元的補助。7月9日,該縣林業局和縣農業委員會對提出補助資金申請的林下養殖戶進行了查看,并帶領養殖戶到其他養殖場進行相互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