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巫山縣畜牧獸醫局行政執法大隊接到大昌鎮生豬養殖大戶鄭發成投訴,稱2010年6月16日從大昌鎮飼料經營戶黎揚永處購買的重慶市越紅飼料有限公司生產的“海因特”牌仔豬濃縮飼料存在質量問題。接到投訴后,縣畜牧執法大隊執法人員立即前往大昌鎮實地調查取證。經查實,鄭發成6月18日至7月14日使用“海因特”牌仔豬濃縮飼料喂仔豬后,從6月24日開始陸續發病,經治療無效死亡仔豬11頭,執法人員從鄭發成和黎揚永家實地取樣,發現“海因特”牌仔豬濃縮飼料發生霉變,飼料標簽上標注的生產日期存在弄虛作假、欺騙消費者的行為。
為保障農戶利益,根據國務院《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縣畜牧執法大隊對飼料經營戶黎揚永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一、封存銷毀霉變“海因特”牌仔豬濃縮飼料500公斤;
二、罰款2000元。同時,對因飼喂“海因特”牌仔豬濃縮飼料給鄭發成造成的經濟損失,經調解由黎揚永和重慶市越紅飼料有限公司共同補償2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