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市政府辦了解到,我市因災直接經濟損失30%以上的畜牧、水產養殖戶貸款用于恢復生產時,可獲財政貼息扶持,年利率統一按7%執行。
按省政府通知要求,從10日開始,市畜牧、水產部門已開始對各鄉鎮畜牧、水產養殖戶進行災情核查,并向市農信社和市郵政儲蓄銀行出具核災證明名單。我市受災養殖戶可在8月31日前向市農信社或市郵政儲蓄銀行網點提出貼息貸款申請,由市農信社和市郵政儲蓄銀行自主審批發放貸款,貸款期限不超過1年,一般養殖戶貸款額度不超過5萬元,部分符合條件的養殖大戶貸款額度可提高,但最高不超過10萬元,由市財政部門向貸款的受災養殖戶兌付貼息。據了解,我市受災養殖戶在7月25日之后至8月初曾發生的小額救災貸款,經補充審核災情后,符合條件的按此上報程序一并辦理貼息,貼息仍按7%標準執行。為了不誤農時,對提出新貸款申請并符合條件的受災養殖戶可先貸款,后辦理貼息。(來源:天門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