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成都市養殖場用泔水喂豬須建檔備案。長久以來,用廚房下腳料或泔水直接喂豬等畜禽,導致“泔水”豬大量流向市場,直接危害到人們的身體健康。為此,市農委專門下發《成都市畜禽養殖場使用泔水備案管理實施細則(試行) 》,要求從10月1日起,30天內,收集和運輸泔水的禽畜養殖場必須到當地城管部門建檔備查。
記者在實施細則看到,包括泔水的來源、數量、收運時間、收運人員、貯存日期、使用時間、處理方式、產品流向、飼喂畜禽種類、時間和數量等在內的內容,將進行建檔備查,檔案將保存2年以上。其中,畜禽養殖場使用的泔水來源是建檔備查的重點,泔水必須是來源于具有食品衛生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等手續、并在衛生、城管部門建立泔水及其他餐廚垃圾產生處置情況備案的餐飲服務單位,同時,畜禽養殖場還須與提供餐廚垃圾的餐飲服務單位簽訂收運合同或協議,并留檔備查;泔水運輸方面,畜禽養殖場必須在餐飲服務單位泔水產生后24小時內,用專用車輛密閉將其收集和運輸到養殖場內單獨收儲;貯存方面,養殖場內必須建有泔水貯存設施,泔水貯存時間夏秋季節不超過24小時,冬春季節不超過36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