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根據農業部開展農資打假秋季行動工作要求,我廳與省農業廳采取聯合行動,在羅源縣開展農(漁)資打假秋季行動聯合督查。
督查組在福州市、羅源縣海洋與漁業、農業主管部門的配合下,抽查了2家獸藥經營單位和2家水產養殖(育苗)場。督查組查閱了上述生產經營單位的生產記錄、用藥記錄和銷售臺帳,對所使用和銷售的藥品的批號、生產日期、有效期、標簽規范等一一作了檢查。
督查結果表明,生產經營單位能較好執行《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范養殖環節用藥行為。但也發現個別獸藥經營單位沒有按規定建立銷售臺帳、個別產品標簽不符合規范等問題。督查組在現場查封了兩箱可疑藥物。對現場發現的問題,督查組要求當地行政主管部門督促業主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