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國家發改委 會同農業部、財政部、國家質檢總局、國 家林業局聯合編制的《全國動物防疫體 系建設規劃(2004-2008 年)》于日前發 布。規劃總投資88.35 億元,到2008 年, 通過中央、省、縣、鄉四級防疫基礎設施 項目建設,全面建成與新型獸醫管理體 制與防疫隊伍相適應的動物防疫體系。
屆時,力爭使每年減少養殖業直接經濟 損失170 億元,減少間接損失450 億元, 使農民人均增收50 元。力爭到2015 年, 對禽流感、口蹄疫在內的重大動物疫病 實現全方位控制、區域性消滅。
《規劃》說,動物防疫體系建設規劃 總投資88.35 億元,其中中央投資56.6 億元,地方配套及自籌31.75 億元。中央 直屬項目原則上全部由中央投資解決。 地方項目總體上按東、中、西部地區確定 不同的中央、地方投資比例,其中京、津、 滬、蘇、浙、粵六省(市)為1∶9,遼、魯、閩 三省為1∶1.5,中部地區按1∶0.5,西部地 區為1∶0.15。
通過項目實施,力爭每年可減少養 殖業直接經濟損失170 億元,減少間接 損失450 億元,可使農民人均增收50 元;力爭到2008 年養殖業產值將達到 18000億元,比2003 年增加5500 億元;有 力促進動物及其產品出口,畜產品增加 年出口額15 億美元,水產品出口額增加 50 億美元。
屆時,力爭使每年減少養殖業直接經濟 損失170 億元,減少間接損失450 億元, 使農民人均增收50 元。力爭到2015 年, 對禽流感、口蹄疫在內的重大動物疫病 實現全方位控制、區域性消滅。
《規劃》說,動物防疫體系建設規劃 總投資88.35 億元,其中中央投資56.6 億元,地方配套及自籌31.75 億元。中央 直屬項目原則上全部由中央投資解決。 地方項目總體上按東、中、西部地區確定 不同的中央、地方投資比例,其中京、津、 滬、蘇、浙、粵六省(市)為1∶9,遼、魯、閩 三省為1∶1.5,中部地區按1∶0.5,西部地 區為1∶0.15。
通過項目實施,力爭每年可減少養 殖業直接經濟損失170 億元,減少間接 損失450 億元,可使農民人均增收50 元;力爭到2008 年養殖業產值將達到 18000億元,比2003 年增加5500 億元;有 力促進動物及其產品出口,畜產品增加 年出口額15 億美元,水產品出口額增加 50 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