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省直管市、神農架林區畜牧獸醫局:
春季是牲畜口蹄疫等重大動物疫病高發季節。為有效控制重大動物疫情發生,確保我省“兩會”和春防期間疫情穩定,維護我省畜牧業生產又好又快發展和公共衛生安全,望各地盡早行動,統籌安排,精心組織,按照《2008-2012年動物防疫和畜產品安全目標管理責任狀》的要求,認真做好春季重大動物動物疫病防控工作。現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要進一步加大貫徹落實《動物防疫法》的力度,層層落實免疫責任制、消毒滅源責任制、疫情監測責任制、疫情報告責任制、檢疫監管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構建完善的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責任體系。要切實落實好防疫經費,把“以錢養事”經費切實用于解決防疫人員的勞務報酬問題。要加強法制宣傳,增強獸醫隊伍的法制意識,依法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職責,促使動物防疫工作依法依規開展。
二、狠抓基礎免疫
全省春季重大動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自2月中下旬開始;3月底前完成普注任務;4月份開展免疫效果監測并對新補欄畜禽、漏免和免疫不合格的畜禽開展集中補免;5月份對老疫區、養殖密集區等重點區域及種豬進行高致病性豬藍耳病二次強化免疫,確保建立有效免疫屏障。
要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門保質量”的原則,組織安排好人力、財力和物力,確保免疫工作順利開展。按照“免疫到邊,冷鏈到底”的要求,免疫注射要全覆蓋,不留空白和死角。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雞新城疫、羊痘等六種一類動物疫病要做到“應免盡免,不留空當”,應免動物免疫密度達到100%。要強化冷藏保苗措施,疫苗領取、運輸、儲存、攜帶等各環節都必須做到“冰不離苗,苗不離冰”。派駐鄉鎮的防疫監督員,要加強對規模養殖場戶、活禽交易市場、屠宰場等重點部位防疫工作監管和指導,認真履行監管責任制,確保免疫、消毒、封閉管理等各項管理措施落實到位。
自3月1日起,全省統一開始實行春防疫苗到位情況和免疫進展情況周報制度,各地要明確專人負責春防信息收集統計工作,務必于每周三之前(假日順延)將強制免疫疫苗到位、六種重大疫病免疫密度等情況報省畜牧獸醫局防控處。
三、加強疫情監測和報告
要進一步完善疫情監測制度,重點加強對牲畜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的抗體監測,對抗體監測不達標的,要及時進行補免。同時,各地要有計劃、有步驟地組織開展規模養豬場豬瘟、口蹄疫、藍耳病、圓環病毒、偽狂犬病等重點疫病的排查和流行病學調查,摸清病原分布狀況,探索疫情發生與流行規律,為開展豬場疫病凈化工作奠定基礎。要充分發揮村級疫情觀察員的作用,加強對養殖密集區、種畜禽場、活畜禽交易市場和發生過疫情地區的觀察巡視,切實做到有疫情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四、加強應急管理
一是強化應急工作機制。各地要完善應急預案,加強應急預備隊伍建設和應急物資儲備,做好應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各項應急準備,確保應急系統各項措施落實到位。二是規范疫情報告。要充分利用現有疫情監測網絡體系,密切監視疫情動態。對重大動物疫情報告要嚴格遵循“領導審批,逐級上報”的原則,按規定的渠道、規定的程序上報。上報疫情要有地方政府分管領導的簽字,有疫點監管責任人,以便及時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對村級疫情報告觀察員要加強技術培訓,熟悉疫情報告程序,規范疫情報告內容。三是嚴肅疫情處置。要按照《湖北省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的相關規定,對撲殺的病畜禽、病死畜禽及污染物嚴格進行無害化處理。對疫區要嚴格封鎖,嚴禁從疫區調出畜禽及產品。堅決實行“五強制、三強化” (強制封鎖、強制撲殺、強制消毒、強制檢疫、強制免疫,強化疫情報告、強化檢疫監督、強化疫情監測)綜合防控措施。四是要嚴格撲殺補貼。要按照國家相關規定落實撲殺補助政策,認真做好撲殺動物的登記造冊和確認工作,協調地方政府先行墊付撲殺補助資金,確保受災養殖戶及時恢復生產。五是加強應急值守。嚴格執行24小時專人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做好應對突發疫情的各項準備,一旦發生緊急情況,要迅速報告,及時應對,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控制和撲滅疫情,防止擴散蔓延。
五、強化檢疫監管
一是規范產地檢疫。產地檢疫工作是動物衛生監督工作的基礎,也是確保畜產品安全的源頭。各地要合理布局動物檢疫申報點,嚴格跨省引進種乳用動物審批,繼續擴大產地檢疫的覆蓋面,努力提高產地檢疫率。對出欄、出售的畜禽必須派人到場、到戶,實行嚴格檢疫,確保出欄(籠)畜禽證、標、免疫檔案齊全。二是規范屠宰檢疫。對屠宰生豬必須駐廠(點)同步檢疫,駐廠(點)檢疫人員要確保待宰動物持有有效動物檢疫合格證明。要規范屠宰檢疫操作程序,切實做到有宰必檢,確保屠宰檢疫率達到100%。對檢出的病死動物及產品嚴格實現無害化處理,嚴防疫情從屠宰環節擴散。三是加強流通環節監管。要把流通環節的監測納入常態,認真執行活畜禽市場定期休市和閉市后消毒制度。公路動物衛生監督檢查站要堅持24小時值班,堅決執行查證驗物和消毒制度,對販運、銷售病死動物及產品和逃避或抗拒檢疫的行為要進行嚴厲打擊,對查出的染疫動物嚴格實行無害化處理,杜絕染疫動物流通。四是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獸藥行為。對經營假冒偽劣獸藥的行為,要堅決進行查處。對經營和使用瘦肉精等國家明令禁止的獸藥、飼料添加劑的行為要依法重點打擊,從源頭上杜絕禁用獸藥、飼料添加劑和偽劣產品流入養殖環節。
六、加強督辦檢查
各地要按照相關要求,由畜牧獸醫部門班子成員實行分片包干責任制,對轄區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開展督辦檢查,督促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對養殖場、交易市場、水網地區和候鳥遷徙地要作為檢查重點,反復督導,認真查找工作漏洞,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解決發現的問題。我局將在3月份派出督查組對全省各地開展春季集中免疫、疫情監測、檢疫監管等工作情況進行督辦檢查。
七、加大可追溯體系建設工作力度
近期農業部對可追溯體系建設工作進一步加大了力度,對中央數據庫進行了較大改進,并將在今年投入使用,新的系統實用性和可操作性更強。各地要按照農業部統一部署,穩步推進可追溯體系建設工作,經識讀器或網絡向中央數據庫積極傳送信息,通過對標識的識別,實現對動物的免疫、生產和用藥等情況進行全方位追溯的目標。
八、統籌兼顧做好其它動物疫病的防控工作
各地在做好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同時,要因地制宜,重點做好雞白血病、豬鏈球菌病、豬圓環病毒病、狂犬病等疫病的防控工作。血吸蟲疫區要認真做好耕牛的查治病工作,落實各項綜合防治措施,進一步減緩疫情。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