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份以來,即墨市畜牧獸醫局南泉動物衛生監督站加強對轄區內獸藥飼料銷售和使用環節的監管,保證畜禽用藥、用料安全。
一、實行獸藥飼料經銷登記制度。對業務轄區內的6家獸藥飼料經銷店全面實行了《獸藥飼料等畜牧投入品經營環節登記制度》,要求所有獸藥飼料經銷店都應當與產品供應商簽訂《產品采購合同》,經銷店應在14個工作日內完成向供應商索要《獸藥飼料等畜牧投入品經營環節登記制度》中所列的相關材料,并將索要的相關材料動物衛生監督站審核同意后,報市畜牧獸醫局登記備案。
二、落實對養殖場的監管。南泉鎮有畜禽養殖場124處,動物衛生監督站對每一個養殖場進行登記造冊,劃分區域,由動監站5名技術人員牽頭,19名村級動物防疫員分片包干,責任到人,每周至少巡回檢查一次,對每一個養殖場從用藥、用料、死淘、防檢疫、疫病監測、消毒等各方面進行全程監管。要求養殖場作好獸藥和獸用生物制品的使用記錄,堅持使用有批準文號、生產批號、生產日期的獸藥和飼料,建立相應的管理檔案,堅決不使用過期獸藥和在休藥期使用藥物,指導畜禽養殖場合理用藥、安全用藥。
三、加強排查。定期對轄區內的獸藥飼料經營店和畜禽養殖場進行獸藥飼料在銷售和使用環節的排查,重點檢查獸藥飼料經營店進貨、出貨記錄;對所有的畜禽養殖場用藥、用料情況進行排查,主要排查養殖場有無“瘦肉精”等違禁藥品的經營和使用,同時與獸藥經營店和畜禽養殖場簽訂不經營不使用“瘦肉精”等違禁藥品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