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農業部《關于印發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等樣式及填寫應用規范的通知》、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及動物檢疫標志填寫使用等有關事宜的補充通知》和省動物衛生監督所《關于我省實施新版檢疫證明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我市將于2011年6月1日起全面啟用新版動物檢疫證明,全面啟用前,新舊證明可以并列使用。新版《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版面、內容均有較大變動,動物及產品證明均分A、B兩證,出境動物及產品由過去跨縣擴大到跨省,跨省調運動物須逐一填寫耳標號。
根據農業部《關于印發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等樣式及填寫應用規范的通知》、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及動物檢疫標志填寫使用等有關事宜的補充通知》和省動物衛生監督所《關于我省實施新版檢疫證明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我市將于2011年6月1日起全面啟用新版動物檢疫證明,全面啟用前,新舊證明可以并列使用。新版《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版面、內容均有較大變動,動物及產品證明均分A、B兩證,出境動物及產品由過去跨縣擴大到跨省,跨省調運動物須逐一填寫耳標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