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畜禽用藥安全,確保畜產品藥物殘留不超標,近日,我局開展了對獸用抗菌藥物在生產、流通、使用等環節的集中整治工作。此次整治對象為各動物診療機構、獸用抗菌藥物生產經營企業和規模養殖場。整治內容:
一是對獸藥生產企業原料購買、使用、生產、銷售記錄進行檢查,要求企業嚴格按照獸藥GMP規范組織生產;
二是對獸藥市場進行清理整頓,重點對銷售假劣抗菌藥物,銷售違禁和未經批準使用的抗菌藥物進行查處,對進貨渠道不明的責令立即整改,并要求其建立完善購銷記錄;
三是加強養殖用藥監管。重點加強規模養殖場(小區、戶)和動物診療機構用藥安全監管工作,督促建立健全用藥記錄和休藥期制度,對超劑量超范圍使用抗菌藥、用人用抗菌藥物替代獸用抗菌藥行為進行重點檢查。
通過加強對抗菌藥物生產、流通、使用等方面的監督管理,逐步探索、建立適合我縣獸用抗菌藥物全流程管理體制。同時,還將逐步建立執業獸醫師制度,推行處方藥制度,保證養殖業在獸醫指導下安全用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