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自治縣)動物衛生監督所:
按照《重慶市農業委員會關于進一步規范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工作的通知》(渝農發〔2011〕128號)精神,為依法履行好有關職能職責,切實提高動物衛生監督執法的執行力,有力打擊各環節違法行為,有效防控重大動物疫病,確保動物產品和公共衛生安全,現將進一步加強執法辦案工作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強化執法責任意識
動物衛生監督執法辦案工作是動物衛生監督工作的重要內容,是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履行《動物防疫法》賦予的法定職能職責重要體現了,是檢驗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執法能力的重要形式。衡量一個地區動物衛生監督工作成效,執法辦案的數量和質量是一個重要指標。對此,各地獸醫主管部門和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務必高度重視,對照檢查,是否存在無能力辦案、無人員辦案、不規范辦案、對違法行為不懲處和對執法辦案保障不力等現象,有效解決“重疫病防控、輕監督執法”等問題。要牢固樹立法律意識和責任意識,切實改善動物衛生監督執法條件,增強對違法違規事件處置能力,做到敢于執法不瀆職,主動執法不失職。
二、綜合施策,提升執法辦案能力和水平
一狠抓素質提升,提高工作水平
高素質的執法隊伍是做好執法辦案工作的重要基礎。各地要加強業務培訓,強化隊伍管理,建立激勵機制和責任機制,著力解決不愿辦案、不敢辦案、不會辦案等問題。不斷優化執法隊伍結構,提高動物衛生監督執法人員的政治素質和專業素質,建立一支作風正、業務精、紀律嚴的動物衛生監督執法隊伍。各區縣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要明確和指定2-3名監督執法人員,重點負責轄區內執法辦案工作,通過自學法律知識、多種方式培訓和執法辦案實踐,鍛煉成為執法辦案能手。
二加強監督檢查,積極拓展案源
各地要嚴格按照《動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對動物飼養、屠宰、經營、隔離、運輸以及動物產品生產、經營、加工、貯藏、運輸等各環節開展監督檢查,及時發現違法違規行為,廣泛挖掘案源線索。要實施有計劃、有目標、有頻率的監督檢查,劃分責任片區,定轄區,定責任,落實崗位人員,包巡查,包處理。一旦發現線索案源,要堅決果斷查處。
三嚴格執法步驟, 確保程序合法
要按照《重慶市動物衛生監督行政處罰程序規范》的要求,嚴格執行立案審批、調查取證、內部審核、處罰告知、聽取陳述申辯、送達執行等辦案程序,按照規定的程序、步驟、流程和時限辦理案件,不得隨意減少程序和步驟。對情節復雜或者擬給予較重行政處罰的案件,應當集體討論決定。
四全面收集證據, 準確認定事實
一是要依照法定程序,合法、全面、及時、客觀地收集證明當事人涉嫌違法的證據。一般情況下,現場檢查筆錄和詢問筆錄缺一不可。二是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可以采取先行登記保存措施,防止證據滅失。三是準確認定事實。對取得的證據材料要對照證據的真實性、關聯性、合法性進行認真分析,與法條進行有效銜接,做到認定事實客觀、理由充分,案件定性及適用法律準確。
五嚴格自由裁量,處罰履行到位
各地在實施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時,必須以事實為依據,充分考慮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保證同類型、同性質、類似情節案件在同一區域內,處罰幅度基本一致,避免出現畸輕畸重、執法不公等現象。對涉及經營病害動物及病害動物產品的案件,堅決從嚴從重查處,不能因擔心罰款繳納不到位而從輕、減輕行政處罰。在當事人拒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情況下,要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三、加強協作,完善執法辦案聯動機制
一強化系統內部聯動
著力強化橫向溝通協調機制,區縣動監所之間要及時互通執法辦案信息,對需要其他區縣配合協查或另行立案查處的案件,應及時向有關區縣通報情況或移送;著力強化縱向溝通協調機制,凡涉及兩個以上區縣或跨省,以及情節復雜、有重大違法行為的案件,或當事人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案件,應及時向我所報告。
二完善系統外部聯動
要加強部門執法聯動,加強與工商、質監、商貿、公安、食藥監、衛生等部門協作配合,嚴厲打擊各類動物防疫違法活動。對涉及職能交叉的案件,應及時通知相關部門到現場協調處理;要加強與司法機關的銜接,對涉嫌犯罪的案件,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出臺的《關于開展食品藥品安全綜合整治的意見》要求,嚴格執行刑事司法程序優先原則,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同時,要為司法部門快速介入創造條件,切實加大對食品安全犯罪的查處力度。
四、認真自查,整改提高
各地要有針對性開展執法辦案回訪和案卷評查活動,對2009年以來辦理的案件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清理,查看是否每年最少辦理5件一般程序行政處罰程序案件,是否有體現動監機構開展動物產品安全監管的案件,是否存在執法主體錯誤、案件定性不準、該移交沒移交、該查處沒查處等問題。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采取有力措施,堅決整改和徹底糾正。
二○一一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