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促進生豬生產平穩健康持續發展 防止市場供應和價格大幅波動的通知》。《通知》指出,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著力構建防止價格大起大落、生產大上大下的長效機制,減緩生豬市場的周期性波動,促進生豬生產平穩健康持續發展。
《通知》指出,要繼續大力扶持生豬生產,扶持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十二五”期間,每年繼續安排中央投資25億元支持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建設,并視情況適當增加投資。完善生豬飼養補貼制度。各地要繼續按照每頭每年100元的標準,對能繁母豬發放飼養補貼,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給予60%的補助,對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中央直屬墾區補助100%。
《通知》明確,完善生豬良種繁育政策。抓緊制定“十二五”原良種場建設規劃,繼續支持生豬原良種場建設,提高良種豬供種能力。擴大對生豬調出大縣的支持。繼續實施生豬調出大縣(農場)獎勵政策,將獎勵范圍由目前的421個縣增加到500個縣。
《通知》要求,進一步強化信貸和保險對生豬生產的支持,保障生豬生產必要的資金投入。各級財政要加大支持力度,在縣級建立和完善擔保貸款體系。
在加強生豬市場調控和監管上面,《通知》要求,建立和完善生豬市場調控機制。建立和完善以儲備制度為基礎的防止生豬價格過度下跌調控機制和保障市場供應機制。加大中央和地方政府豬肉儲備總量,要以增加活體儲備為主,適當增加儲備凍豬肉數量。建立健全預警指標,完善儲備吞吐調節辦法,防止生豬價格過度下跌和豬肉價格過度上漲。
《通知》明確,各地要切實落實主銷區和沿海大中城市地方豬肉儲備規模不低于當地居民10天消費量,其他城市不低于當地居民7天消費量的規定。同時,還要一并抓好牛羊肉、禽蛋奶和水產品等其他菜籃子產品的生產與市場供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