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今年來先后發生的奶牛用藥后出現母牛流產等事件,導致奶牛養殖戶投訴。萊西市畜牧獸醫局通過調查分析,認為幾起事件的原因,既有藥品方面的,也有用藥操作方面的。為規范奶牛養殖用藥行為,保證奶牛養殖健康發展和鮮奶質量安全,該局下發了《關于規范奶牛養殖用藥行為的通知》,要求切實規范奶牛用藥行為。主要內容如下:
一、奶牛養殖場(戶)購買獸藥,必須到正規的獸藥經營企業購買正規廠家生產的合格藥品,同時索取獸藥經營企業開具的有效憑證。嚴禁購買、使用假劣獸藥和流動藥販銷售的獸藥產品,否則,一旦出現問題,一切責任由奶牛養殖場(戶)自行承擔。
二、購買獸藥時,要認真查看藥品外包裝是否清晰地注明生產廠家、批準文號、生產日期、生產批號和執行標準,是否是獸藥GMP企業的產品,有無改變藥品組方、隨意夸大療效等現象。并同時查看獸藥生產企業給經營企業提供的三證(獸藥生產許可證、獸藥GMP證書、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獸藥產品銷售合同、質量承諾書、所購獸藥產品的批準文號批件、檢驗報告等資料。對上述內容任何一項不符合要求的獸藥產品,均不宜購買、使用。
三、購買處方類獸藥時,應憑執業獸醫開具的處方箋購買,并在執業獸藥的指導下用藥,確保合理用藥、科學用藥,避免因給藥操作不當造成不應有的損失。
四、奶牛養殖場(戶)使用獸藥時,應嚴格執行休藥期制度。對因患乳房炎而采用乳房灌注方式給藥的奶牛,即使藥品外包裝未標注休藥期,也應在用藥結束后,停止送奶2—3天,以保證鮮奶的質量安全。
五、獸藥經營企業必須嚴格執行《獸藥經營質量管理規范》,不得經營假劣獸藥和其他違禁添加物。經營的獸藥產品必須是正規獸藥生產企業生產的合格獸藥產品。
六、獸藥經營企業對所有供貨的獸藥生產企業,都必須索取獸藥生產企業開具的有效憑證及企業的三證(獸藥生產許可證、獸藥GMP證書、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獸藥產品銷售合同、質量承諾書、所經銷獸藥產品的批準文號批件、省級獸藥監察所的檢驗報告、農業部批復的標簽說明書等資料。成箱購進的獸藥產品,必須包裝完好,且附有產品合格證。凡上述材料不齊全、不真實的,一律禁止購進、銷售。
七、獸藥經營企業必須嚴格執行《山東省獸用處方藥分類管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實行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銷售處方類獸藥,必須憑執業獸醫處方箋銷售。
八、對因經營假劣獸藥給奶牛養殖場(戶)造成損失的,依據《獸藥管理條例》規定,由獸藥經營企業承擔奶牛養殖場(戶)的損失。
九、加強教育培訓。各動物防疫監督站要加強對奶牛安全藥、科學用藥的宣傳,加強對獸藥經營企業和奶牛養殖場(戶)的培訓,教育、引導他們經營、使用合格的獸藥產品,做到規范用藥,科學用藥。
十、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各動物防疫監督站要定期開展獸藥市場專項檢查,對經營假劣獸藥的企業要依法嚴厲查處:一是對發現的假劣獸藥全部沒收,并根據數額大小,處貨值2—5倍(包括未銷售和已銷售的)的罰款;二是暫扣《獸藥經營許可證》和《獸藥GSP證書》,停業整頓15天;三是對正在申請獸藥GSP驗收的企業,一律暫停申報,半年內不予受理;四是對連續2次以上出現藥品質量問題的獸藥經營企業,要列入黑名單,進行重點監督檢查。必要時,吊銷其《獸藥經營許可證》,并建議省畜牧獸醫局吊銷其《獸藥GSP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