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青島市畜牧獸醫局《關于開展2011年度獸藥產品質量抽檢工作的通知》(青牧發〔2011〕16號)精神,3月份,萊西市畜牧獸醫局積極開展了獸藥產品質量抽檢,共完成獸藥質量抽檢數量65個,占全年抽樣任務的70%。最近,根據《青島市畜牧獸醫局關于發布2011年上半年獸藥質量監督抽檢情況的通報》(青牧發〔2011〕101號)要求,該局迅速組織獸藥執法人員,對上半年抽檢不合格獸藥產品進行了集中查處。
一是下發了通報。青島市畜牧獸醫局下發了《關于對2011年上半年抽檢不合格獸藥產品查處的通知》,轉發了青島市局的通報,下發到各基層動物防疫監督站,對抽檢不合格獸藥產品查處工作進行了具體部署。
二是依法開展集中查處行動。按照屬地化管理的原則,市畜牧獸醫局組織有關動物防疫監督站執法人員,先后對抽檢不合格獸藥產品全面進行了查處,確保查處工作落實到位。查處中,嚴格按照國家《獸藥管理條例》的規定依法行政,責令企業立即停止經營該不合格獸藥產品,對不合格獸藥產品全部進行沒收,依法沒收違法所得,并給予罰款處理,共計罰款10302.8元。
三是實施質量跟蹤檢查。對2011年上半年抽檢不合格的獸藥產品,全面實施質量跟蹤檢查,作為今后重點抽查監督的對象,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質量抽檢監督,嚴格監督控制不合格獸藥產品流通于市場,保護廣大經營和使用業戶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