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瘦肉精”監督管理,保障轄區畜產品質量安全,維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根據膠南市畜牧獸醫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瘦肉精”檢測工作的通知》(南牧字〔2011〕56號)文件精神,結合轄區實際,張家樓動監站進一步開展對養殖環節和生豬定點屠宰環節的“瘦肉精”檢測工作。
一、加強培訓、明確分工
迅速組織全站職工和50名防疫員學習文件精神,并做好對“瘦肉精”檢測技術和抽查監督工作的業務培訓,對張家樓和濱海轄區規模養殖場(戶)和定點屠宰點明確分工,確保檢測實效。
二、加強養殖環節檢測
對養殖場(戶)飼料、獸藥等投入品的使用情況和牲畜調入、調出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轄區內存欄75公斤以上的生豬、15月齡以上的肉牛、20公斤以上的肉羊每戶每批次至少檢測一個樣品,確保不出現違禁藥物添加行為。若檢測結果為陽性,將嚴格控制該批次生豬移動,并同時上報市動物衛生監督所,由市動物衛生監督所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三、加強生豬定點屠宰環節檢測
監督檢查生豬定點屠宰企業的生豬來源登記記錄,確保“瘦肉精”問題可追溯,對每批次生豬按5%的比例抽樣檢測鹽酸克倫特羅、萊克多巴胺、沙丁胺醇,檢疫合格后,方可加蓋檢疫驗訖印章,出具檢疫合格證明。
張家樓動監站將把定期督查和日常督查相結合,逐步建立“瘦肉精”常態化監管機制,確保轄區不發生重大畜產品安全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