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省商務廳獲悉,為確保肉品質量安全,省商務廳下發《關于在全省畜禽屠宰企業中深入開展打擊私屠濫宰強化肉品衛生安全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決定從2011年10月到2012年6月,在全省畜禽屠宰企業中深入開展打擊私屠濫宰強化肉品衛生安全專項治理活動。
《通知》要求,各級商務主管部門要積極協調公安、農牧、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以偏遠農村、城鄉接合部、主要交通道路周邊、肉食品加工集中地為重點區域,采取主動查處與群眾舉報相結合、定期巡查與突擊檢查相結合等方式,堅決查處私屠濫宰頑固窩點和制售注水肉、病肉等不法行為,對多次勸阻無效的要依法給予嚴厲處罰,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公安機關處理。對生豬定點屠宰企業出借、轉讓定點屠宰證書或者標志牌的,立即報請市級人民政府取消其定點屠宰資格。對一證多用、違法設立屠宰分廠和車間的,要依法給予取締。要嚴格屠宰證的審批權限,定點屠宰企業屠宰證書由地級人民政府審批,堅決糾正個別地區由市商務局審批的行為。
根據安排,2011年11月10日—2012年3月30日為集中整治階段;2012年4月為整改階段;2012年5月1日至6月30日為檢查驗收階段。省商務廳將會同省農牧廳、省質監局等有關部門組成驗收小組,對專項整治活動進行檢查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