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山西、河南等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的審核意見以及重點監控企業提出的整改報告,經核查,決定自發文之日起解除對列入2010年第四期獸藥監督抽檢通報的山西省芮城科龍獸藥有限公司和商丘市華康動物藥業有限公司、列入2011年第一期獸藥監督抽檢通報的河南省康星藥業有限公司和天一諾法維它(商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企業的重點監控,并恢復受理其獸藥行政許可和獸藥GMP檢查驗收的申報。
請各地嚴格按照我部要求,對年度內被列入重點監控的企業,由企業所在地省級獸醫主管部門組織立案查處。企業完成整改,由企業所在地省級獸醫主管部門向我部提交以下材料:省級獸醫主管部門報告、立案查處報告、行政處罰的有關法律文書、假劣獸藥的召回銷毀記錄、企業整改報告和相關證明性資料等。
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