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官方獸醫隊伍,提高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和動物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綜合能力,根據《動物防疫法》和《國務院關于推進獸醫管理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國發【2005】15號)要求,農業部于近期全面啟動了動物衛生監督執法人員官方獸醫資格確認工作。
官方獸醫制度是新型獸醫制度的重要內容,(國發【2005】15號)明確了從事動物、動物產品檢疫和其他有關動物衛生監督管理執法國家獸醫工作人員的官方獸醫資格確認條件。一是屬于編制內人員;二是在動物、動物產品檢疫和其他有關動物衛生監督管理執法崗位工作。2012年1月1日以后,調入或者錄用的人員,除具備以上條件外,還應當取得執業獸醫資格,方可確認為官方獸醫。受過開除、辭退、勞動教養、刑事處罰和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從事行政執法工作人員,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的工勤人員,不得確認為官方獸醫。官方獸醫調離動物、動物產品檢疫和其他有關動物衛生監督管理執法崗位的,應當取消其官方獸醫資格。此輪官方獸醫資格確認工作將于2011年12月底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