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點值得澄清,那就是農業部發布的規程,并非在宣告貓狗是農產動物。在它基金近日舉辦的相關研討會上,中國社科院法科所教授常紀文如此表示。
專家指出,規程的制定是常規動作,意在更好地防止動物疫情傳播,保障人體健康安全和公共衛生安全。
所謂規程,是指農業部10月下旬出臺的《犬產地檢疫規程》、《貓產地檢疫規程》和《兔產地檢疫規程》三個文件。該規程的發布,在一些民間動物保護志愿者中引起的最直覺的反應是:難道這是讓吃貓肉、狗肉了?為什么要出臺這個東西?甚至有人將其與10月15日發生在四川自貢的攔車救狗事件相聯系,稱農業部出臺這個東西“匪夷所思”、令人“痛心疾首”。
很顯然,媒體、民間保護界與政府部門需要良好的溝通交流。它基金舉辦的這次“犬貓兔產地檢疫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研討會”,正是搭建了這一溝通平臺。
系常規動作意在更好履職
據農業部獸醫局副處長盧旺介紹,上述三個文件下發后,“有很多動物保護人士打來電話就是兩個字:質問”。
在11月24日下午的研討會上,盧旺從我國動物檢疫法律框架入手,詳細介紹了上述檢疫規程出臺的本意、背景等。“希望動物保護人士、組織能夠理性地看待這個問題。共同做好動物保護工作,防止動物性疾病傳播。”盧旺說。
據盧旺介紹,根據動物防疫法和《動物檢疫管理辦法》,農業部要制定檢疫規程。到目前為止,包括犬貓兔三個產地檢疫規程,農業部已發布了14個檢疫規程。三個動物產地檢疫規程是整個動物檢疫法規標準體系的有機組成部分,其出臺是對整個產地檢疫規程體系的一個完善。檢疫是政府的法定職責,要履行這一法定職責就要有一個更加可操作、可執行的東西。農業部出臺這樣三個產地檢疫規程,是為了更好地履行職責。
實際上,在三個檢疫規程中,動物保護組織主要關注的是犬和貓。據介紹,犬產地檢疫規程主要包括適應范圍、檢疫對象、檢疫符合標準、檢疫程序等七個部分。規程主要明確的是動物離開飼養地之前要實施檢疫。按照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捕獲的或飼養的動物要具有合法證件才允許流動、出售或調運。
依照我國動物防疫法的規定,國家對動物疫病按照對養殖生長和人體健康的危害程度執行分類管理制度。犬產地檢疫對象共列出七種疫病,被分別涵蓋在
一、
二、三類動物免疫名錄中。每一類動物疫病采取的控制措施不同。
專家稱三個規程值得肯定
常紀文教授表示,這三個規程的制定是農業部常規規程制定的一個常規動作。但由于它涉及到高智商的動物貓、狗,所以受到格外關注。社會上對它的理解有一點誤區。
在常紀文教授看來,三個規程值得肯定。其中一個被肯定之處是貓產地、犬產地兩個檢疫規程提出了動物福利。“農業部以前出臺的規定沒有談到動物福利的。這次能夠在規程里提出動物福利,我認為是一大進步。”
常年研究動物福利立法問題的常紀文教授說:這個檢疫規程把弱小的、有病的、懷孕的,還有得狂犬病的動物擋在運輸之外,防止折磨,有利于動物福利的保護。而且免疫過程中,貓犬捕捉手段比較人道,這也是進步的地方。
常紀文教授表示,規程有些方面以后還可慢慢厘清或者完善。規程給動物保護事業帶來一個很大機遇:按規定犬運輸之前要先打狂犬疫苗,如果沒打疫苗,是不允許運輸的。但如果打了疫苗,從食品安全角度講,狗肉又是不能食用的。那么對于以食用為前提的運輸,動物保護者是不是可以舉報、扣留?
在國家疾控中心應急辦自然疫源性疾病辦公室主任殷文武看來,農業部把貓、犬納入到規程范疇確實是一大進步。它意味著動物疫病防治部門開始更多地關注公共衛生。但殷文武也有一些擔憂,如目前許多流動的貓犬實際上是不申報的,特別是農村;我國動物疫病好多都是地方性的,各地情況不一樣,有沒有區別對待等等。
動物保護者的敏感與焦慮可以理解。但盧旺表示,動物福利或動物保護是一個很漫長的事業,它需要有一個過程來推進。希望動物保護組織、基金會等和政府之間有一個良好的互動,共同促進這個事業向好的方向發展。“實際上任何事物都是螺旋上升的過程,不是一個火箭,也不可能是火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