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農業部今日在其官方網站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動物衛生監督工作的意見。意見強調,要進一步加大對飼養生產、隔離、屠宰加工、經營儲藏、運輸等活動的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力度,推進基層畜牧獸醫綜合執法。 |
農業部今日在其官方網站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動物衛生監督工作的意見。意見強調,要進一步加大對飼養生產、隔離、屠宰加工、經營儲藏、運輸等活動的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力度,推進基層畜牧獸醫綜合執法。
意見指出, 目前,一些地方對動物衛生監督在獸醫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認識不清、重視不夠,重許可、輕監管的情況還比較普遍。動物衛生監督機構不健全、執法力量不 足、執法手段不強、執法力度不夠、執法行為不規范等情況在一些地方還沒有得到根本改變。動物衛生監督與實現重大動物疫病從目前有效控制到質的根除的根本性 轉變,落實地方人民政府對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和動物產品安全監管負總責的要求還有不少差距。
——強化全程動物衛生監督執法
意見要求,按照分類管理與分級指導結合、事前審批與事后監督并重的原則,嚴格動物防疫條件審查,規范跨省檢疫審批,強化檢疫出證管理,推進檢疫申報點建設, 創新產地檢疫與屠宰檢疫監管模式,進一步加大對飼養生產、隔離、屠宰加工、經營儲藏、運輸等活動的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力度。加快推進基層畜牧獸醫綜合執法。 建立健全跨區域案件聯防聯動機制、檢打聯動機制、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以及部門間執法協調協作機制。
——健全完善動物衛生風險評估機制
意見指出,國家級動物衛生風險評估機構負責實施全國動物衛生及動物產品安全風險評估制度,對各省動物衛生風險評估工作進行技術指導和培訓。各省畜牧獸醫部門 要建立健全動物衛生風險評估機構,及時對轄區動物衛生狀況、動物及動物產品衛生安全水平、畜禽養殖屠宰加工企業生物安全管理水平等進行風險評估。根據動物及動物產品不同風險狀況,確定動物衛生監管重點和檢查頻率,實施風險管理。強化源頭管理,指導養殖生產者遵循良好的健康養殖和獸醫衛生規范,有效降低動物 疫病等動物衛生及動物產品安全風險。
——實行區域化動物衛生監管制度
意見強調,國家對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監管實行區域化管理,逐步提高全國動物衛生及動物產品安全水平。強化活畜禽跨省調運監督管理,逐步推行產地準出、市場準 入和產區銷區聯動制度,嚴格出證官方獸醫和出省檢疫合格證明管理,督促落實產地和企業動物防疫、動物產品安全責任。加強無規定動物疫病區建設評估工作,積極申請國際無疫區評估認證。鼓勵和引導畜禽生產企業開展生物安全區建設,加快提高畜禽養殖規范化、標準化水平。
——實施動物標識及動物產品可追溯管理
意見要求,按照生產有記錄、信息可查詢、流向可追蹤、質量可追溯、責任可追究的基本要求,加快推進動物標識及動物產品可追溯體系建設,調整完善建設思路和技 術路線,提高建設質量和實際應用效果,實施動物及動物產品的全程可追溯管理。建立全國統一的動物衛生及動物產品安全監管信息平臺,實現檢疫審批、官方獸醫 出證、跨省調運監管等業務信息的統一管理,全面提升動物衛生監督信息化水平。
意見提出,整合現有獸醫行政執法資源,理順獸醫行政執法體制,健全完善動 物衛生法規標準,創新動物衛生監督體制機制,強化動物衛生監督執法機構隊伍建設,健全完善動物衛生監督執法投入長效機制,全面提升動物衛生監督執法能力和 水平,建立健全職責明確、行為規范、執法有力、保障到位的動物衛生監督執法體系,全面履行和落實動物衛生和動物產品安全監管法定職責。
意見強調,各地要建立健全行政執法責任制、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執法督查和稽查制,以及定期培訓和考核、關鍵崗位輪換和執法回避等制度。要認真梳理執法 依據、執法職權,明確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和執法人員的法定責任,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和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切實解決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問題。進一步完善動物衛生行政許可受理、審查、聽證,公開辦事程序和辦事結果,接受社會監督。要強化服務意識,保護管理相對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