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記者從濰坊市海洋與漁業局獲悉,濰坊日前出臺《關于加強漁用獸藥飼料管理工作的意見》,將每月通報一次漁用獸藥飼料企業備案管理情況,每半年開展一次漁用獸藥飼料管理工作集中專項整治。
根據意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和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按照“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分工負責,漁業部門負責使用環節監督管理,督促養殖企業使用合格產品。
為加強管理,漁業部門將對轄區內養殖企業所使用的獸藥、飼料來源情況進行登記備案。同時督促養殖企業建立健全養殖檔案和產品溯源制度,規范完善投入品使用記錄,使用依法取得生產、經營資質和畜牧部門登記備案企業的漁用獸藥和飼料產品,嚴禁使用無“生產許可證”、無“產品批準文號”,無檢驗合格證的“三無”產品,堅決杜絕非法添加禁用藥物及非法添加物行為。
據悉,濰坊將每月通報一次漁用獸藥飼料企業備案管理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