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記者從濰坊市海洋與漁業局了解到,市海洋與漁業局和市畜牧局共同出臺《關于加強漁用獸藥飼料管理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切實規范漁用獸藥飼料管理。
《意見》要求漁業部門和畜牧部門對轄區內養殖企業所使用的獸藥、飼料來源情況進行登記備案。督促養殖企業建立健全養殖檔案和產品溯源制度,使用依法取得生產、經營資質和畜牧部門登記備案的企業的漁用獸藥和飼料產品,嚴禁使用“三無”產品,堅決杜絕非法添加禁用藥物及非法添加物行為。同時加大對水產品藥物殘留檢測頻率。
另外,《意見》還要求漁業部門和畜牧部門要每半年開展一次漁用獸藥飼料管理工作集中專項整治,嚴厲打擊違法行為,堅決取締非法生產經營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