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農業部下發《關于印發〈農業部關于畜牧獸醫行政執法六條禁令〉的通知》,針對目前畜牧獸醫行政執法工作中六種不作為、亂作為情形做出了明確的禁止性規定,以進一步嚴明紀律,規范畜牧獸醫行政執法隊伍管理,確保動物防疫和畜禽產品質量安全,保護消費者健康。禁令將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近年來,各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和動物衛生監督機構不斷加強畜牧獸醫行政執法工作,推進依法行政,廣大畜牧獸醫執法人員認真履行監管職責,嚴格執法,為有效防控重大動物疫病,提高畜禽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提供了重要保障。但是,目前一些地方還存在個別畜牧獸醫行政執法人員違反有關行業管理規定、不依法履職、不作為甚至亂作為的現象,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對此,農業部做出六條明確禁止性規定:(一)嚴禁只收費不檢疫,(二)嚴禁不檢疫就出證,(三)嚴禁重復檢疫收費,(四)嚴禁倒賣動物衛生證章標志,(五)嚴禁不按規定實施飼料獸藥質量監測,(六)嚴禁發現違法行為不查處。違反禁令者,將視情節輕重,按現行干部管理權限,分別給予記過、記大過、降職、撤職、開除等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通知》強調,要充分認識當前個別地方畜牧獸醫行政執法存在問題的嚴重危害和實施《禁令》的重要意義,認真梳理、明確各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和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的法定職責和監管任務,將《禁令》要求與職能職責的履行和工作考核緊密結合,切實落到實處,務求取得明顯成效,并將其作為一項長期任務,堅持常抓不懈。要扎實推進基層畜牧獸醫綜合執法,健全充實執法隊伍、創新監管工作機制、完善財政保障,從根本上解決制約畜牧獸醫行政執法工作開展的根本問題,做到權責一致。
《通知》要求,各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和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開展自查整頓,對畜牧獸醫行政執法隊伍中的違法違紀行為,要從嚴治理,做到發現一起,嚴肅查處一起,決不姑息。有關案件的查處情況要及時向上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和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報告。要充分利用政務網站、媒體、公示欄等宣傳手段,設立并公布舉報電話,自覺接受社會對畜牧獸醫行政執法工作和執法人員的監督。
農業部畜牧獸醫行政執法舉報電話:
畜牧業司010-59192848 獸醫局010-59193344
近年來,各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和動物衛生監督機構不斷加強畜牧獸醫行政執法工作,推進依法行政,廣大畜牧獸醫執法人員認真履行監管職責,嚴格執法,為有效防控重大動物疫病,提高畜禽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提供了重要保障。但是,目前一些地方還存在個別畜牧獸醫行政執法人員違反有關行業管理規定、不依法履職、不作為甚至亂作為的現象,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對此,農業部做出六條明確禁止性規定:(一)嚴禁只收費不檢疫,(二)嚴禁不檢疫就出證,(三)嚴禁重復檢疫收費,(四)嚴禁倒賣動物衛生證章標志,(五)嚴禁不按規定實施飼料獸藥質量監測,(六)嚴禁發現違法行為不查處。違反禁令者,將視情節輕重,按現行干部管理權限,分別給予記過、記大過、降職、撤職、開除等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通知》強調,要充分認識當前個別地方畜牧獸醫行政執法存在問題的嚴重危害和實施《禁令》的重要意義,認真梳理、明確各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和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的法定職責和監管任務,將《禁令》要求與職能職責的履行和工作考核緊密結合,切實落到實處,務求取得明顯成效,并將其作為一項長期任務,堅持常抓不懈。要扎實推進基層畜牧獸醫綜合執法,健全充實執法隊伍、創新監管工作機制、完善財政保障,從根本上解決制約畜牧獸醫行政執法工作開展的根本問題,做到權責一致。
《通知》要求,各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和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開展自查整頓,對畜牧獸醫行政執法隊伍中的違法違紀行為,要從嚴治理,做到發現一起,嚴肅查處一起,決不姑息。有關案件的查處情況要及時向上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和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報告。要充分利用政務網站、媒體、公示欄等宣傳手段,設立并公布舉報電話,自覺接受社會對畜牧獸醫行政執法工作和執法人員的監督。
農業部畜牧獸醫行政執法舉報電話:
畜牧業司010-59192848 獸醫局010-59193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