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廣東省農業廳了解到,近年來我省認真貫徹落實《獸藥管理條例》,規范用藥行為,為畜產品的安全和市場供給提供了重要保障。據專家介紹,抗生素自1940年應用于醫學臨床的青霉素起,至今已有七十余年歷史,抗生素的使用為人類健康作出了無可替代的貢獻。獸用抗生素使用始于上世紀七十年代,目前是獸藥的主要組成部分,以抗生素為代表的獸用抗菌藥物是預防、治療動物疾病和促生長的主要手段,合理使用獸藥,可以有效地控制動物的疫病,提高動物的存活率,減少飼養者的損失,保障養殖業健康發展,豐富人們的菜籃子。
廣東是畜禽生產、消費大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把抗生素使用及藥物殘留監控作為民生、社會和政治大事來抓。省農業廳作為省政府主管“三農”工作的職能部門,歷來高度重視獸藥等農業投入品的監管工作。廳黨組高度重視獸藥質量安全監管工作,要求各地吸取三聚氰胺牛奶事件和“瘦肉精”事件教訓,加強對獸藥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突出抓好獸藥殘留監控監管工作;要求狠抓責任制的落實,狠抓各項工作方案、工作措施的落實,確保獸藥安全和畜產品安全。
多措并舉 強化監管
一是認真宣傳貫徹《獸藥管理條例》、《獸藥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獸藥經營質量管理規范》、《食品動物禁用的獸藥及其他化合物清單》、《藥物飼料添加劑使用規范》、《獸藥停藥期規定》等法規和規章制度;制定頒布了《廣東省農業廳關于加強獸藥質量安全監管的意見》和《廣東省獸藥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實施細則》,出臺加強獸藥質量管理和畜產品藥殘監控工作的新舉措,進一步明確相關政策和管理制度。同時,各級獸藥行政管理部門通過會議、培訓班、科技下鄉、專項檢查以及發放宣傳資料等多種形式,借助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開展獸藥法律法規和科普知識的宣傳、培訓工作,增強獸藥行業從業者守法觀念和責任意識,提高養殖者安全用藥水平和第一責任意識。二是建立獸藥管理工作責任制,省、市、縣三級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逐級簽訂獸藥監督管理工作責任書;縣級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與轄區內規模飼養場戶、飼料廠和動物診療機構簽訂規范用藥承諾書。三是建立獸藥行業監督員制度和獸藥生產企業飛行檢查制度,不定期開展飛行檢查工作,狠抓源頭治理。對違法違規的,依法嚴肅處理;性質嚴重的,立案查處。四是大力推行獸藥GSP,加強獸藥經營企業準入管理和制度建設,提高獸藥經營企業管理水平和守法意識,規范獸藥經營行為。五是加大獸藥使用環節監管力度。督促并指導用戶建立養殖檔案和用藥記錄制度,執行休藥期規定,發現假劣和違禁獸藥依法處理、收繳銷毀。六是實施《廣東省獸藥生產企業檢查監督記錄》、《廣東省獸藥經營單位檢查監督記錄》、《廣東省獸藥使用單位檢查監督記錄》,進一步規范對獸藥生產、經營企業和使用單位的監督檢查制度,做到監管規范化,有依據、有檔案、可溯源。這些制度得到歐盟FVO(食品獸醫辦公室)專家充分肯定和高度評價,建議推廣此項監管制度。七是每年組織實施動物產品獸藥殘留監控和獸藥質量監督抽檢“二個計劃”和組織開展獸藥及獸藥殘留專項整治行動。省農業廳、省畜牧獸醫局按照農業部、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高度重視,貫徹落實好獸藥質量監督抽檢計劃、獸藥殘留監控計劃和鮮奶抗生素殘留監測計劃,特別是嚴格按照北京奧運會、上海世博會、廣州亞運會、深圳大運會對興奮劑類藥物的要求,切實加強動物產品的激素類和興奮劑類藥物的殘留監控,及早發現畜產品質量安全隱患,防患于未然,確保供應上述四個重大體育活動畜產品質量安全,得到亞組委、農業部和省委省政府領導的高度評價。八是全面開展抗菌藥專項整治活動。省農業廳高度重視動物源性食品的藥物殘留隱患可能引發的安全問題,采取有效措施防患于未然。與省衛生廳、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聯合成立廣東省抗菌藥物聯合整治工作協調小組,按照四部委《關于印發〈全國抗菌藥物聯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結合廣東實際,提出了具體要求,制訂了工作記錄表格,重點組織開展對規模養殖場使用獸藥的專項整治,打擊超范圍、超劑量、不遵守停藥期使用抗生素等違規行為,保障畜產品質量安全,讓群眾吃上放心肉,維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2011年4月初省農業廳派出四個組開展獸用抗生素使用及殘留情況調研,全面掌握我省獸用抗生素使用情況、藥物殘留現狀及存在問題。統一告知,規范用藥。為進一步規范使用獸藥,確保動物源性食品安全,省農業廳統一制訂了《規范使用獸藥告知書》和《飼料生產企業獸藥使用記錄表》,印發全省每一家獸藥使用單位,包括養殖場(戶)、飼料廠等,并經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名確認,告知獸藥使用單位如何正確認識獸藥、購買合法獸藥、正確使用獸藥和違規使用獸藥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等,確保使用獸藥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用藥知識宣傳到每一家獸藥使用單位。在對企業提出規范用藥的基礎上,又統一制訂了《規范用藥承諾書》,要求從2012年1月1日起企業鄭重承諾規范用藥,進一步提高企業的社會責任和產品安全的第一責任意識。省農業廳組織制訂并頒發中獸藥制劑中添加利巴韋林和氟苯尼考的檢測方法作為省內監管標準,率先加強對中獸藥中非法添加物的監管。
記者了解到,隨著獸藥生產、經營和使用等環節監管工作的不斷強化,我省的畜產品安全水平不斷提高,主流是好的。但由于目前我省飼養方式多元化,有集約化規模飼養,也有農村分散飼養,且分布廣、數量大,在畜產品市場準入制度尚不完善、相關管理部門監管人員少、經費缺乏的情況下,如何加強對小規模飼養戶和散養戶使用獸藥情況的監管指導,消除因不規范使用獸藥引發畜產品質量安全的隱患等方面工作還有待進一步加強和改進。
完善制度 促進安全
據了解,今后省農業廳將進一步加強獸藥監管,促進畜產品質量安全。一是健全監管機制,積極推行畜牧獸醫綜合執法,重點加強市、縣(區)兩級獸藥執法工作。二是落實責任主體。實施規范使用獸藥告知和承諾制度,嚴格養殖場(戶)、加工屠宰企業在獸藥殘留問題上的第一責任人責任意識和法律意識,對動物及動物產品獸藥殘留和添加違禁物品負直接責任。三是突出監管重點。督促養殖場(戶)、飼料廠科學、合理、規范用藥,建立真實、完整的獸藥使用記錄,嚴禁使用違禁藥品,嚴格執行休藥期規定。四是加大力度打擊使用禁用藥和超劑量使用抗菌藥、不執行休藥期的違法違規行為,對屢教不改,無用藥記錄、養殖檔案的依法嚴懲。
同時,專家建議各級政府將獸藥管理、監管執法、獸藥殘留檢測等工作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建立完善的獸藥監管公共財政保障機制,確保獸藥監督檢查、人員培訓、獸藥殘留檢測、查案、辦案、假劣獸藥銷毀處理、獸藥殘留超標動物產品無害化處理等工作的順利開展。同時建議加強產學研合作,加大科技投入,鼓勵科研單位開展獸用抗生素替代品的研發,開發出低毒、無殘留的綠色獸藥產品。組織研究開發藥物殘留的快速檢測方法,提高檢測的快速性和準確性;大力研發推廣切實有效的疫苗,提高免疫效力,從根本上減少抗生素的使用。
規范使用獸藥告知書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食品安全關系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系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是消費者最關心的問題。獸藥(包括疫苗等,下同)是預防、治療和診斷動物疫病的特殊商品,其產品質量直接關系到重大動物疫病防控成效、養殖業健康發展和動物源性食品質量安全。長期以來,我省廣大養殖場和飼料生產企業,遵規守法,規范用藥,為保證動物源性食品質量安全和維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促進農民增收和畜牧業健康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但不規范用藥的現象時有發生,現就規范使用獸藥問題告知如下:
一、要正確認識獸藥。獸藥具有雙重性,安全用藥能使獸藥發揮最大效能,達到防病治病,保障動物源性食品質量安全的目的。反之,盲目用藥、濫用獸藥,甚至違法使用禁用藥物,不僅達不到防病治病的效果,浪費錢財,還會造成動物源性食品的藥物殘留,容易發生動物源性食品質量安全事件。
二、要購買合法獸藥。一要從通過農業部GMP認證、取得獸藥生產許可證或取得進口獸藥注冊證書的國內外合法生產企業購買獸藥。二要從獸藥GSP驗收合格,持有《獸藥經營許可證》的經營企業采購獸藥(通過獸藥GSP驗收合格的《獸藥經營許可證》標注有“經審核,符合《獸藥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要求,準予從事獸藥經營”的紅色字樣)。
三、要正確使用獸藥。各養殖場必須嚴格按照適應癥、用法與用量、休藥期、免疫規程等獸藥安全使用規定使用獸藥,農業部獸用處方藥管理辦法頒布實施后,還要嚴格按照規定憑執業獸醫師開具的處方購買、使用處方藥。各飼料生產企業必須嚴格按照《飼料藥物添加劑使用規范》合理使用獸藥,不是“獸藥添字”產品批準文號的獸藥預混劑不準在飼料中違規添加使用;獸用原料藥不得直接加入飼料中使用,必須由獸藥廠制成合法預混劑后方可添加到飼料中。
各養殖場要嚴格按照農業部監制的《畜禽養殖場養殖檔案》(粵農函[2008]419號)第(四)、(五)、(六)、(七)項表格的規定建立完整真實的用藥記錄,各飼料生產企業要按照我廳統一監制的《飼料生產企業獸藥使用記錄表》,建立完整真實的用藥記錄。
四、違規使用獸藥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獸藥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明確規定:未按照國家有關獸藥安全使用規定使用獸藥的、未建立用藥記錄或者記錄不完整真實的,或者使用禁止使用的藥品和其他化合物的,或者將人用藥品用于動物的,責令其立即改正,并對飼喂了違禁藥物及其他化合物的動物及其產品進行無害化處理;對違法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違反《條例》規定,銷售尚在用藥期、休藥期內的動物及其產品用于食品消費的,或者銷售含有違禁藥物和獸藥殘留超標的動物產品用于食品消費的,責令其對含有違禁藥物和獸藥殘留超標的動物產品進行無害化處理,沒收違法所得,并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違反《條例》規定,未經獸醫開具處方銷售、購買、使用獸用處方藥的,責令其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5萬元以下罰款;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違反《條例》規定,在飼料和動物飲用水中添加激素類藥品和國務院獸醫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禁用藥品,依照《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罰;直接將原料藥添加到飼料及動物飲用水中,或者飼喂動物的,責令其立即改正,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廣大獸藥使用單位要嚴格按照《獸藥管理條例》、《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農業部《食品動物禁用的獸藥及其它化合物清單》、《部分獸藥品種的停藥期規定》、《飼料藥物添加劑使用規范》、《禁止在飼料和動物飲用水中使用的藥物品種目錄》等有關法規政策要求,切實履行食品安全責任主體的責任,科學、正確、合理使用獸藥,有效防范動物源性食品質量安全事故的發生,維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