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前,全市各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再次組織開展了轄區內所有養殖場所病死生豬處置情況的自查工作。根據各區(市)縣自查情況,市動物衛生監督所分組對有違法記錄、無病死無害化處理記錄和群眾反映存在不規范處理的養殖場(戶)進行了重點檢查。檢查內容包括:一是抽查對病死生豬是否按規定進行了無害化處理、已上報的無害化處理數據是否屬實、無害化處理設施的運轉情況及無害化處理地點情況。據統計,2011年全市無害化處理養殖環節死亡生豬15.39萬頭。二是檢查生豬養殖檔案的建立和記錄情況。經查,多數養殖場(戶)都較好地記錄了生豬的生產、免疫、防疫監測、消毒、無害化處理等情況,檢查組對少數記錄不真實或不完善的依法責令限期整改,對整改不合格的依法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