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猶縣動物衛生監督所召開全縣基層動檢站負責人及全體動物防疫監督員和動物檢疫員會議,認真學習農業部《畜牧獸醫行政執法六條禁令》,推動機關效能建設,轉變工作作風。專門下發了《關于轉發農業部畜牧獸醫行政執法六條禁令的通知》(上牧漁發[2012]09號),進一步嚴明了紀律,規范畜牧獸醫行政執法隊伍管理,確保動物防疫檢疫和動物產品質量安全。
近年來,上猶縣動物衛生監督所不斷加強畜牧獸醫行政執法工作,推進依法行政,廣大動物衛生執法人員認真履行監管職責,嚴格執法,為有效防控重大動物疫病,提高動物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提供了重要保障。但是,目前還存在著個別動物檢疫執法人員違反有關行業管理規定、不依法履職、不作為甚至亂作為的現象,造成了一些不良的社會影響。對此,上猶縣組織全體動物衛生執法人員認真學習農業部做出六條明確禁止性規定:
一嚴禁只收費不檢疫,
二嚴禁不檢疫就出證,
三嚴禁重復檢疫收費,
四嚴禁倒賣動物衛生證章標志,
五嚴禁不按規定實施飼料獸藥質量監測,
六嚴禁發現違法行為不查處。違反禁令者,將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記過、記大過、降職、撤職、開除等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同時上猶縣聘請系統內7位離退休人員為六條禁令監督員,設立并公布了舉報電話,自覺接受社會對畜牧獸醫行政執法工作和執法人員的監督。
上猶縣動物衛生監督執法舉報電話:0797--8541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