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部門聯合發布首批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
彭丹梅 近日,農業部、發改委、教育部、科技部、司法部、財政部、水利部、商務部、稅務總局、質檢總局、統計局、銀監會等12部門聯合下發通知,發布首批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名錄,6663家合作社示范社榜上有名。
這次公布的首批6663家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從地區分布看,東、中、西部地區示范社分別占總數的50.5%、31.1%和18.5%。從產業分布看,種植業占57.2%,畜牧業占24.3%,漁業、林業及其他產業示范社占18.5%。這批合作社示范社搶抓機遇,加快發展,充分展示了示范和帶動作用。
《通知》要求各級農業部門和有關部門加強協作配合,盡快建立示范社建設的溝通協商制度,形成全國發布、重點扶持的工作機制,共同適時向社會各界發布示范社建設行動的成果,擴大示范社的社會影響,著力營造有利于示范社發展的良好輿論環境和工作氛圍。進一步落實有關規定,完善有關政策,加大對示范社支持力度,在涉農項目安排、財政獎補、金融支持等方面給予更多的傾斜,加快培育一批引領農民參與國內外市場競爭的示范社,使之率先成為現代農業經營組織。
2009年,11部門聯手開展了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建設行動。兩年來,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建設實現了良好開局,成效明顯,形成了以全國合作社示范社為核心、省以下各級示范社為骨干、廣大合作社為基礎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新格局。財政、商務、農業綜合開發辦、水利、林業等部門都對示范社建設予以了資金支持。農業部從2009年開始實施示范社以獎代補項目,結合示范社發展實際需要給予資金補助。各地也加大對示范社的財政支持力度,許多地區還建立了政府優先扶持的合作社名錄,對納入名錄的示范社財政優先支持。與此同時,加大了國家涉農建設項目委托實施力度。2010年,農業部、發改委、財政部等7部門聯合下發《關于支持有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承擔國家有關涉農項目的意見》。目前,蔬菜園藝作物標準園創建、畜牧標準化養殖小區創建、水產健康養殖示范場、農機購置補貼等項目,都將合作社納入申報范圍,同等條件下示范社優先給予支持。在強化金融服務上,2009年銀監會、農業部聯合下發《關于做好農民專業合作社金融服務工作的意見》,明確提出對于獲得縣級以上“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稱號的農民專業合作社,金融支持優先,授信等級更高,授信額度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