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商務部等九部門《關于加強生豬定點屠宰資格審核清理工作的通知》,商務部今天再次發文強調,生豬定點屠宰企業限期整改不超過2個月。整改期滿仍未達標的,直接取消定點屠宰資格。
商務部要求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對上報材料進行復核。復核采取書面審核與現場抽查相結合的方式。現場抽查比例不低于全省申請審核換證的生豬定點屠宰廠(場)數量的10%,且不少于10家(個別地區除外)。現場抽查發現地(市)級上報材料不符合企業實際情況的,要及時糾正,并要求該地(市)重新開展審核清理工作。
為貫徹落實商務部等九部門《關于加強生豬定點屠宰資格審核清理工作的通知》,商務部今天再次發文強調,生豬定點屠宰企業限期整改不超過2個月。整改期滿仍未達標的,直接取消定點屠宰資格。
商務部要求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對上報材料進行復核。復核采取書面審核與現場抽查相結合的方式。現場抽查比例不低于全省申請審核換證的生豬定點屠宰廠(場)數量的10%,且不少于10家(個別地區除外)。現場抽查發現地(市)級上報材料不符合企業實際情況的,要及時糾正,并要求該地(市)重新開展審核清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