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本文闡述了散養戶參與生豬保險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了當前散養戶參與生豬保險的主要困境,并通過借鑒歷史經驗,提出需要構建完善的農業保險法律體制以及參保組織體系機制,從而減少散養戶購買保險的道德風險,降低交易成本,在保障保險公司預期經營利潤的同時,有效分散散養戶養殖風險,有利于生豬的正常供給和豬肉價格的穩定。
關鍵詞:生豬保險;散養戶;道德風險;交易成本;巨災
1 引言
今年年初以來,豬肉價格的猛漲影響了人民群眾對豬肉的正常消費。此次豬肉價格波動的原因在社會上引起了廣泛的討論,國務院把近期豬肉供應偏緊、價格大幅上漲的首要因素歸因于“散養戶退出”[[i]].不可否認,我國生豬養殖業正處于由傳統散養戶向規模化養殖轉變的過程中,目前規模化生豬出欄量占全國生豬出欄總量的62%(中國畜牧業年鑒,2010)[[ii]],但僅依靠鼓勵規模化養豬來保證市場供給不太現實(邰秀軍,2008)[[iii]].今年近半年豬肉價格的持續上漲,從側面突顯了散養戶飼養生豬對穩定豬肉價格的重要作用。毫無疑問,生豬疫病風險是導致散養戶退出生豬養殖的重要因素,散養戶飼養技術落后,生豬感染疫病死亡的概率相對于規模飼養戶較高,在非正規風險分散途徑有限(如親朋借貸)的情況下,需要正規風險分散途徑來降低損失,生豬保險恰恰是這樣一種有效的分散工具。
2007年,為防止豬肉價格過快上漲,保障市場供應和價格基本穩定,國務院要求建立能繁母豬保險制度。同年,保監會下發了《關于建立生豬保險體系促進生豬生產發展的緊急通知》,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試點公司開始在各省市啟動生豬保險試點工作。試點至今,能繁母豬保險由于受政府重視,試點工作基本上在全國各省市都已經開展,但試點覆蓋率不高,而育肥豬保險只在少數省市開展,即便如此,大多數散養戶被排除在育肥豬保險參保對象之外。農業保險是分散農業風險,對農業風險進行管理的手段之一;也是減少農民損失,穩定農產品市場價格的措施之一;同時是世貿組織允許各國支持農業的“綠箱”政策之一,歷來受到各國政府的重視。作為農業保險的一項,生豬保險在分散散養戶飼養風險,穩定養殖戶收入,提高散養戶養殖積極性,保障豬肉供給方面將起有力地支撐作用。
2 散養戶參保的必要性分析
2.1散養戶長期存在的客觀現實性
20世紀80年代以來,我國農村勞動力開始大規模向當地鄉鎮企業及異地轉移(胡楓,2007)[[i]],大量年輕勞動力外出務工,加上近幾年“民工荒”現象,使得我國農村散養戶平均年齡偏高。湯國輝,張峰(2010)[[ii]]在沿海發達地區江蘇省淮安市的調研驗證了這種情況,調研樣本中散養戶平均年齡40歲以上,以中老年為主。我國人多地少的國情,讓從事生豬養殖的散養戶擁有天然的優勢:豬圈建設成本低,利用剩余勞動時間,使用糧食或秸稈喂養可降低飼料成本,豬糞可減少化肥費用(張曉輝,2006)[[iii]].可以預見,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外出農民工的回流(劉錚,2006)[[iv]]以及農村社會保障體制的不完善,生豬散養這一養殖方式將在我國農村相當長的時間內存在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