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飼料店買了魚飼料,回家后發現發霉,回去找經銷商討說法,得到的答復是飼料沒有任何問題。誰知道剛喂上第二天就把我家的魚毒死了1000來斤。找經銷商賠償損失,老板才賠我3000多塊錢,我這魚都能上市了,賣了也得賺萬數塊錢啊……”山東德州市臨邑縣宿安鄉水產養殖戶王某日前遭遇了這一麻煩。
3月9日,臨邑宿安鄉村民王某投訴稱,他在宿安鄉某飼料經銷商購買的魚飼料,喂魚后出現大批魚死亡現象。事后多次要求經銷商和飼料生產廠家賠償損失均未得到滿意答復,無奈之下來到臨邑縣消費者協會投訴。
接到投訴后,臨邑縣消協工作人員迅速到宿安鄉進行調查。王某說,他于3月2日從某飼料經銷商購進凈含量25公斤魚飼料兩袋,運至家中卻發現飼料已經霉變,王某找到經銷商要求退換,賣家卻說霉變不影響飼料質量,告訴王某可以放心使用。王某投放了部分飼料,誰知次日魚塘出現大面積魚死亡,共計600余公斤,損失9000余元。王某找到飼料經銷商要求賠償損失,經銷商只答應賠償王某3000元。
隨后,消協工作人員陪王某來到飼料商店,經銷商承認魚死亡與飼料霉變存在著直接關系,當時一時大意讓王某蒙受了損失。在談到賠償金額時雙方產生了分歧,經銷商仍堅持賠償3000元。經過消協工作人員耐心教育,經銷商最終答應賠償王某經濟損失10000元。所剩魚飼料由廠家按原價回收,賠償款由經銷商自行向飼料生產商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