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嚴厲打擊在養殖環節使用瘦肉精的違法行為,根據浙江省“瘦肉精”專項整治實施方案》(浙食安委辦[2011]13號文件)的精神要求,從2011年4月開始至2012年2月底,縣畜牧獸醫局結合云和實際,開展了以生豬為重點的瘦肉精專項整治行動。
一是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輿論氛圍。采取領導電視講話、設立義務咨詢臺、發放宣傳材料、公布舉報電話等方式,發放禁止使用“瘦肉精”等違禁藥物告知書,走訪規模養殖場(戶)、飼料生產、經營企業、生豬販運戶(經紀人)等相關單位(人員),逐場逐戶告知其危害和后果,并與他們簽訂“不使用瘦肉精違禁藥物承諾書”,加大對有關獸藥飼料法律法規和科普知識的宣傳力度,普及安全用藥知識,為保障瘦肉精整治工作營造了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二是加強市場監管,開展拉網式排查。對全縣的飼料、獸藥經營企業進行了全覆蓋拉網式排查,重點檢查飼料、獸藥產品購銷記錄和各項產品質量安全制度的落實,現場檢查了企業經營條件和是否經營“六無”飼料產品、假劣獸藥飼料、人用藥品、原料藥、違禁藥品和非法添加物,經營的產品標簽、包裝是否規范,是否超過有效期等。
三是完善檔案管理,加強養殖環節的整治。對全縣所有養殖場(戶)、屠宰場(點)逐一建立完整的臺帳檔案,要求全面記錄養殖場(戶)、屠宰場(點)的基本情況、歷次監督情況、抽檢情況以及獸藥、飼料產品使用情況等信息。對規模養殖場(戶)實施聯場帶戶制度,獸醫人員分片監管,加強法規宣傳,做好巡查記錄,及時提出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并督促限期整改。大力開展產地檢疫與“瘦肉精”尿樣監測相結合的工作措施,嚴防問題豬及其產品流入市場。
四是加大執法力度,提高檢測水平。聯合農業、經貿、衛生、工商、公安、城管等部門對生豬肉品市場進行了為期一個月的整頓,整治期間,執法小組查處未經檢疫銷售豬肉事件一起,查處市場銷售母豬肉事件一起、查處私屠亂宰行為3起。并結合“綠劍”系列執法行動,協助省、市、縣主管部門對獸藥飼料生產企業、養殖場(戶)和屠宰場(點)進行定期、不定期的執法檢查,建立長效機制,鞏固整治成果。
經統計,截至2012年2月底,該縣共檢查生產經營單位(養殖大戶、飼料經營企業等)164家次,出動執法監測人員466人次,重點整治區域67個次;監測場所160個次,“瘦肉精”抽樣數量2779批次,合格數量2779批次,合格率100%;媒體宣傳6次,指導培訓37場次300多人次,發放“瘦肉精”告知書等宣傳資料1770多份(冊),與各養殖大戶、畜禽及其產品販運戶簽訂承諾書102份。整治期間,未發現使用瘦肉精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