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農業部和四川省畜牧食品局的決策和部署,從2010年3月1日起至2012年3月1日止,在全國范圍內全面推行和組織實施獸藥GSP工作。凡是在2012年3月1日前尚未通過獸藥GSP現場檢查驗收的獸藥經營企業(門市、攤點)一律不得再從事經營業務,須全部予以取締。
3月中旬,市畜牧食品局根據省畜牧食品局《關于印發<四川省獸藥經營清理和規范行動方案>的通知》精神,結合轄區獸藥GSP貫徹實施情況實際,抽調各區縣畜牧食品局分管領導組成兩個檢查組,分赴兩區三縣集中開展了為期兩天的交叉監督檢查。
檢查組到達區縣前,不確定檢查路線,不透露檢查地點,采取隨機抽查、暗訪明查、全面排查的方式,對城區所在地獸藥市場和部分重點鄉鎮獸藥市場進行了全面清理和嚴格督查。據統計,在交叉檢查中,現場依法取締非獸藥GSP企業、攤點19個、查封非法經營獸藥產品3120支/瓶另78公斤,分別責成區縣局依照《獸藥管理條例》規定實施處理處罰。
市畜牧食品局分管副局長陳福林對集中交叉檢查情況進行總結和分析后指出:要求各縣畜牧食品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明確認識,加強領導,高度重視,把貫徹實施獸藥GSP工作不斷引向深入,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堅決清理和取締非獸藥GSP企業,促進轄區獸藥市場和獸藥GSP企業更加規范健康發展,為確保畜產品質量安全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