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農委:
春季是畜禽生產補欄旺季,畜禽調運頻繁,加之當前天氣持續低溫寒冷,畜禽抗病能力降低,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形勢嚴峻、壓力增大。為此,農業部和我委專門召開視頻會議,對春季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進行部署安排。為貫徹落實會議要求,扎實推進全省春季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規模養殖場的程序免疫與防疫監管工作。各地要及時制定下發主要動物疫病免疫計劃及集中防疫行動方案,通知到實行自免的規模養殖場。對實行自免的規模場采取“三明確三落實”方式組織做好防疫工作,即要求規模養殖場明確本場防疫負責人、明確主要動物疫病免疫程序和要求、明確防疫責任及責任追究制度,落實防疫人員、落實免疫設備及技術、落實工作責任,由轄區動物疫控機構派員現場指導免疫,并及時開展監測跟蹤免疫實效。對于本地首次使用的疫苗品種,要先行開展安全試驗或小規模田間試驗,經試驗驗證后再大范圍推廣使用,對免疫工作中出現的問題要及時反饋。
二、加強散養畜禽的突擊免疫工作。對不具備自免條件的小規模養殖場及散養畜禽,按照“五統一”要求,即統一免疫程序、統一免疫操作、統一標識檔案、統一報告制度、統一免疫進程,組織村級防疫員成立免疫小分隊,采取集中行動、分工合作、逐場逐戶實施免疫工作。尤其要加強對林下生態小規模散養畜禽的集中免疫,防止成為免疫工作的薄弱地區甚至盲區,確保不留防疫死角。
三、加強疫情監測與報告工作。按照省動物疫病監測計劃和流行病學調查方案要求,認真組織做好動物疫情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工作。重點加強種畜禽場的病原學監測與凈化,從源頭上加強全省動物疫病的防控工作。在做好常規監測和應急監測的基礎上,加大定點定時持續監測力度。發現病原學監測陽性的,要及時上報并按規定處置。嚴格執行疫情報告和舉報核查制度,對不履行疫情報告職責,瞞報、謊報、遲報、漏報疫情的,要依法追究責任。
四、加強春季畜禽常見疫病的防控工作。指導養殖場(戶)切實加強仔豬、羊腹瀉等冬春季常見疫病的防治,特別是加強對豬流行性腹瀉和豬傳染性胃腸炎等的防控,嚴格采取消毒和隔離等生物安全措施,加強飼養管理,實行全進全出制度。加強羊痘等疫病的防治工作,及時發現,迅速處置,對老疫區要指導養殖場(戶)及早開展免疫。認真組織開展布病、結核病等人畜共患病的檢測及陽性畜的無害化處理,保障動物及動物產品安全。
五、加強檢疫與監督執法工作。認真貫徹執行農業部“六條禁令”,規范開展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嚴格按規程實施動物產地檢疫和屠宰檢疫,嚴禁檢疫不合格的動物、動物產品進入流通環節。加強規模養殖場、屠宰場、活畜禽交易市場等重點場所的監管,嚴格動物防疫條件審核,對動物防疫條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并依法給予處理。加強省際畜禽運輸檢查消毒站管理,提高對輸入性動物及動物產品的安全監管能力。加強規模養殖場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的監管,確保病死畜禽數量據實申報,無害化處理規范有效。
六、加強動物疫病防控應急管理工作。按照“早、快、嚴、小”原則,完善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應急處置機制;結合防控形勢及畜禽養殖需要,及時對預案進行修訂完善,增強應急預案的實效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切實加強應急物資、制度、隊伍的規范化建設,嚴格執行應急預備隊制度、疫情監測預警及舉報核查制度、應急物資與資金貯備制度、動物疫情監測評估制度、定點聯系督查制度。加強應急隊伍的業務培訓與實戰演練,全面提升規范有序應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能力與水平。
各地要根據省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切實可行春防行動方案,扎實推進春防各項措施有效落實,確保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雞新城疫群體免疫密度保持在90%以上,應免畜禽免疫密度達100%。要切實加強對基層春防工作的督查與指導,各縣(市、區)要分階段組織開展督查指導,并在春防結束后及時開展自查自糾;各市要及時組織春防檢查驗收,對不合格地區立即整改,確保春防取得實效。各市春防總結及驗收結果請于5月15日前報省農委動物疫病防控辦和省疫控中心。我委將于5月中旬,組織對重點地區開展監督檢查,檢查結果通報全省。
聯系人:王彬,025-86263942;任雪楓,025-86263653。
二〇一二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