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改善全市人居和畜禽養殖環境,促進畜牧產業健康發展,華鎣決定重點從以下方面整治畜禽養殖環境。
治理畜禽散養環境。以整治散養畜禽糞污為重點,劃定畜禽散養區域,治理糞污亂堆亂排,規范散養畜禽的管理模式,嚴格散養畜禽的飼養范圍和面積。根據各地畜牧業發展實際,依法明確劃定轄區內畜禽禁止養殖區和適度養殖區,對禁養區的畜禽養殖情況進行徹底排查,摸清現狀,制定禁養區內畜禽養殖關停并轉的具體實施方案。同時對在適度養殖區的散養畜禽,還應控制養殖總量,固定排污地點,減少污染面,對畜禽糞污要嚴格做到日產、日清、日運,保持房前屋后無糞便污染。
治理人畜(禽)混居環境。以整治分散農戶的人畜(禽)混居為重點。對人畜(禽)混居戶進行徹底排查,采取適當措施,按照“隔離、增效、科學”的原則,將人畜(禽)分開居住,同時逐一登記,按照整治時間安排,及時回查,對勸說不改的畜禽混居農戶要采取限制飼養等措施,確保人畜(禽)安全和畜禽養殖環境的安全衛生。
治理畜禽混養環境。以整治畜禽混養、規范養殖模式為重點,嚴格限制不同品種畜禽同舍同圈,減少畜禽糞污交叉作用,降低糞污的污染程度。對畜禽混養進行徹底整治,嚴格規范養殖行為,按照“一圈一種”的原則,杜絕畜禽混養等粗放養殖模式,指導農戶科學設計、高效飼養,確保畜禽快速生長和良好的養殖環境。
治理糞便污染環境。以整治畜禽養殖場(戶)糞污治理為重點。對已建成的養殖場,沒有糞污處理設施的,指導并督促業主按照“三改一清兩分離”的原則新建畜禽糞污處理設施,改明道排污為暗道排污、改濕式收糞為干式收糞,做到雨污分離、糞污分離、干濕分離,并確保所排放的畜禽糞污符合《畜禽養殖污染物排放標準》的要求;對新建的畜禽養殖場,要科學規劃,做到養殖場主體與糞污處理裝置同時規劃、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確保糞污達標排放和良好的養殖環境。
治理死尸丟棄環境。以整治病死畜禽尸體為重點,對畜禽養殖場(戶)死亡的動物尸體,嚴格執行“五不一處理”(不宰殺、不加工、不運輸、不食用、不買賣,及時進行無害化處理)制度,及時消除污染源和疫病隱患。對養殖場(戶)淘汰的畜禽,要進行嚴格管理,不亂丟亂棄,以確保良好的人居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