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繼續深入推進“瘦肉精”專項整治,防止流散在社會和個人手中的“瘦肉精”和含“瘦肉精”投入品產生新的危害,按照自治區水產畜牧獸醫局等部門轉發農業部、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關于開展“瘦肉精”和含“瘦肉精”飼料清查收繳工作及第1682號公告的通知》(桂漁牧發[2012]6號)要求,我局認真組織開展“瘦肉精”和含“瘦肉精”飼料清查收繳工作。
首先是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召開會議專題部署清查收繳工作,落實執法工作人員,全市組成6個清查收繳工作小組,出動清查收繳工作人員257人次,分別在本轄區全面開展清查收繳工作。二是開展集中清查。對重點的飼料生產經營企業,獸藥經營企業、規模養殖場戶、生豬收購販運人員及經紀人進行全面清查:全市共清查飼料生產企業6家,飼料經營企業(店)267家,獸藥經營企業169家、規模養殖場戶572家、生豬收購販運人員及經紀人16人,沒有發現“瘦肉精”和含“瘦肉精”飼料的涉案線索。三是廣泛開展宣傳工作。通過張貼宣傳材料、印發宣傳資料,宣傳告知轄區內每一個飼料生產企業、飼料獸藥經營企業(戶)、養殖場(戶)、收購販運人員及經紀人,確保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全市張貼宣傳材料1500份、印發宣傳資料8600份。四是鼓勵舉報行為。公布了舉報電話,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對有關“瘦肉精”和含“瘦肉精”飼料舉報并經查實的,對舉報人給予獎勵。
經過全面清查,賀州市未發現“瘦肉精”和含“瘦肉精”飼料。通過清查和宣傳,使廣大飼料生產經營企業、獸藥經營企業、規模養殖場戶、生豬收購販運人員及經紀人了解生產、經營、使用“瘦肉精” 和含“瘦肉精”飼料的危害性和嚴重性,使他們自覺做到不生產、不經營、不使用“瘦肉精” 和含“瘦肉精”飼料,提高畜產品質量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