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獸藥經營秩序,根據《農業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獸藥經營清理和規范行動的通知》要求和省獸藥監管工作會議精神,從3月至7月期間,山西省組織開展獸藥經營清理和規范行動。
未達到獸藥GSP要求的經營企業,不得繼續從事獸藥經營活動,其間由各市主管部門對轄區內的獸藥經營企業實施清理,收繳并注銷其《獸藥經營許可證》。對轄區內達到獸藥GSP要求,依法取得獸藥經營許可證的獸藥經營企業,各地獸醫主管部門要開展監督檢查,進一步規范其經營行為。重點對制售假劣獸藥、超范圍經營獸藥及未按規定實施獸藥GSP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對違法違規的獸藥經營企業,依法嚴肅處理。達到全省獸藥經營企業守法經營,產品質量顯著提高,經營秩序明顯改善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