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發揮農業保險強農惠民作用,促進畜牧業持續健康發展,福建省今年在原有能繁母豬保險的基礎上,新增加育肥豬和奶牛保險。根據規定,每頭能繁母豬保險金額1000元,保險費為60元,其中中央財政承擔24元,省級財政承擔12元,市、縣級財政承擔6元,養殖戶承擔18元;每頭育肥豬保險金額500元,保險費為25元,其中中央財政承擔2.5元,省級財政承擔2.5元,市、縣兩級財政承擔2.5元,養豬戶承擔17.5元;每頭奶牛保險金額5000元,保險費300元,中央財政補貼120元,省財政補貼60元,市、縣財政補貼30元,養殖戶個人承擔90元。
據福建省泉州市農業局的相關人士介紹,2007年福建省開展能繁母豬保險工作以來,對提高廣大養殖戶抵御風險能力,保障生豬生產穩定發展,起到了有效的促進作用。今年新增育肥豬和奶牛保險工作,對穩定養殖業生產、穩定市場供應具有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