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農業局、國土局、環保局日前聯合下發《東莞市生豬生產規劃(2012—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今年底前東莞市將研究劃定生豬禁養區、限養區和適養區。豬場不得位于石馬河流域及納入大市區規劃發展以及列入“省中心鎮”鎮街,且遠離水源地、敏感區和中心區。
《規劃》提出,東莞全市2012年—2014年每年生豬出欄將達到15萬頭;年底前,東莞市將由市環保部門牽頭,研究劃定禁養區、限養區和適養區,并完成《東莞市畜禽養殖業環境保護管理規定》修訂工作,由市政府重新頒布實施。
市國土部門表示,今后對非法養殖、未經批準養殖一律不得安排用地,從事非法養殖將被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