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瘦肉精”流入養殖環節,防止“瘦肉精”生豬流入我市,防止含“瘦肉精”畜產品流入市場,保證畜產品質量安全,保護廣大消費者的身體健康,2011年以來,萊西市根據國務院和上級黨委、政府及業務部門的指示精神,在全市廣泛深入地開展了為期一年的“瘦肉精”專項整治行動,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搞好宣傳培訓,增強防范意識
為提高廣大畜禽養殖戶和消費者對“瘦肉精”的危害和在飼料及動物飲水中添加“瘦肉精”將承擔的嚴重后果的認識,增強對“瘦肉精”的防范意識,先后采取多種形式,廣泛開展“瘦肉精”相關知識的宣傳。
一是轉發學習上級文件。先后轉發學習了青島市畜牧獸醫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畜禽“瘦肉精”治理整頓工作的緊急通知》(青牧發〔2011〕33號)、《關于進一步加強“瘦肉精”治理整頓工作的通知》(青牧發〔2011〕38號)、《關于印發《養殖及相關環節“瘦肉精”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青牧發〔2011〕68號)和青島市畜牧獸醫局、青島市公安局《關于轉發魯牧監發〔2011〕16號文件進一步加強“瘦肉精”監管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的緊急通知》(青牧發〔2011〕50號)等一系列文件。
二是舉辦“瘦肉精”知識培訓班。先后舉辦了由獸藥飼料生產經營企業負責人、規?;笄蒺B殖場負責人參加的“瘦肉精”知識培訓班,對“瘦肉精”的性質、危害和違法使用將承擔的責任與后果進行了系統學習。
三是開展現場咨詢。2011年以來,先后多次在城區繁華路段與農村集貿市場,開展“瘦肉精”相關知識宣傳。主要宣傳“瘦肉精”的性質、對人體的危害、發現銷售使用“瘦肉精”的行為應采取的措施及生產、銷售、使用“瘦肉精”將承擔的后果等。共發放宣傳材料6000余份,現場咨詢人員460多人次。
四是發放《告知書》、印發明白紙、張貼宣傳通告等。先后印發《“瘦肉精”相關知識》明白紙24600份、《告廣大養殖場戶嚴禁使用“瘦肉精”書》1000份,發放、張貼《關于嚴厲打擊制售、使用“瘦肉精”等違禁化合物行為的通告》等宣傳材料47200份。
五是通過電視、報紙等媒體宣傳。先后多次在萊西電視臺、《萊西市情》刊播、刊登“瘦肉精”知識及專項整治活動的信息,使“瘦肉精”相關知識與危害家喻戶曉、人人明白,在全市營造了良好的輿論氛圍,做到了宣傳面達到100%.
二、加強組織領導,保障行動順利開展
一是成立領導小組。成立了萊西市畜牧獸醫局“瘦肉精”治理整頓工作領導小組、萊西市“瘦肉精”和含“瘦肉精”飼料清繳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長田樹梅任組長,副局長遲華慶、呂東君任副組長,相關科室、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任成員。將“瘦肉精”專項整治工作與清繳進行明確分工,落實了各個環節的監管工作責任,明確了工作任務、工作目標和具體要求。
二是召開專題會議。2011年,青島市畜牧獸醫局第一次“瘦肉精”專項整治工作會議后,萊西市政府就立即召開專題會議,對“瘦肉精”專項整治工作進行部署,并以市重大動物疫病防控指揮部名義下發《“瘦肉精”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市畜牧獸醫局也先后多次“瘦肉精”專項整治專題會議,了解當前形勢,分析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研究強化監管、開展專項整治的方法、步驟與措施,落實工作任務和責任。并先后制定下發了《萊西市“瘦肉精”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萊西市養殖及相關環節“瘦肉精”專項整治實施方案》、《萊西市2012年“瘦肉精”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等。
三、明確責任,強化監管
一是落實監管責任。將“瘦肉精”專項整治工作落實到具體科室,明確任務,明確責任,并由專人負責,每周五將清繳情況匯總上報市局。各動物防疫監督站負責轄區內的“瘦肉精”專項整治工作。一旦發現“瘦肉精”或含 “瘦肉精”飼料,由專門科室進行清繳、封存、上報,并按規定及時上報市局。對生豬、肉牛、肉羊養殖場(戶)、生豬販運人員和經紀人及獸藥飼料經營業戶,按照地域管轄的原則,由各動物防疫監督站負責監管,并將監管任務落實到每名監管人員,確保監管面達到100%.
二是實施領導班子包聯督查制度。為確保監管工作落到實處,2012年起,積極實施了包聯督查制度。即,局領導班子成員及相關科室、站所分成5個督查組,每半個月進行一次工作督查,每月召開兩次調度會議,匯報通報工作開展情況。
三是落實承諾制度。與飼料獸藥生產經營企業、生豬肉牛肉羊養殖場(戶)、生豬販運銷售經紀人簽訂《不生產、不銷售、不使用“瘦肉精”承諾書》23500份,承諾書簽訂率達到100%.
四、開展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隱患
一是對獸藥飼料生產、經營企業進行全面排查。由獸藥飼料科牽頭,實地檢查獸藥飼料生產、經營企業倉庫、貨架,生產原料購進、使用和產品銷售記錄。對企業外租的廠房、車間開展全面排查,嚴肅查處非法生產“瘦肉精”的企業和黑窩點。以由基層動監站為主,對轄區內的獸藥、飼料經營企業進行嚴格排查。重點檢查經營企業的倉庫、陳列架,查閱進銷貨記錄。
二是對生豬、肉牛、肉羊養殖場(戶)進行全面排查。由動監所牽頭,對全市所有養殖場(戶)進行多次全面排查,重點檢查生豬、肉牛養殖場是否購買和使用“瘦肉精”等非法添加物,獸藥、飼料等投入品的購買使用、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產地檢疫、銷售去向等內容。突出加強周邊鎮、村,尤其是與萊州等縣市交界的鎮、村的生豬養殖場、戶的排查力度,做到鎮不漏村,村不漏場、不漏戶。
三是對生豬、肉牛、肉羊收購販運企業(人)和經紀人進行全面排查。由動監所牽頭,摸清全市所有收購販運企業(人)、經紀人的基本情況,并登記造冊。要求收購販運企業(人)和經紀人收購生豬時要查驗養殖場(戶)《承諾書》、檢疫合格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
到今年5月中旬,共出動各類執法人員4317人次,排查飼料生產企業180個次,獸藥生產經營企業1392個次,生豬養殖場(戶)16045個次,肉牛、肉羊養殖場(戶)4730個次,生豬、肉牛、肉羊收購販運人員、經紀人226人次,排查覆蓋面達到100%.到目前,尚未發現生產、銷售、使用“瘦肉精” 和含“瘦肉精”飼料的現象。
五、加強檢驗檢測,消除安全隱患
一是加強飼料質量安全檢測,把好飼料使用關。針對“瘦肉精”多與飼料一并飼喂、多出現在養殖環節的實際,不斷加強對飼料特別是養殖環節飼料的檢測。2011年以來,共抽檢生豬、肉牛、肉羊飼料樣114(批次),經檢測,未發現含有“瘦肉精”的飼料樣品。
二是加強對生豬出欄前的檢測,把好生豬出欄關。對出欄生豬,在出欄前進行尿樣抽檢。去年以來,共抽檢生豬尿樣1003批次,未發現含有“瘦肉精”的樣品。
三是加強生豬屠宰檢測,把好產品安全關。為避免“瘦肉精”問題生豬進入流通環節,不斷強化生豬產地檢疫和屠宰檢疫,嚴格遵循檢疫規程和程序,到場到戶現場檢疫。嚴格實行屠宰環節“瘦肉精”檢驗與檢疫同步,經檢疫合格的產品,憑“瘦肉精”檢測報告出具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