獸藥殘留是影響動物源性食品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我國對于激素、抗生素的禁用和殘留限量有無規定?與國外標準相比,有何異同?記者采訪了有關部門及專家。
疑問一:為何要使用抗生素、激素?
【回應】 國內外動物養殖均使用抗生素治病防病;我國從未批準激素類藥物用于動物促生長
國家獸藥安全評價中心主任、中國農業大學動物醫學院院長沈建忠教授告訴記者,動物源性食品抗生素殘留,主要來源于三方面:一是治病,二是防病,三是飼料添加。
“在動物養殖過程中,使用抗生素是正常的,也是必要的。”沈建忠說,即使在發達國家,也常需要使用像青霉素類、氨基糖苷類等藥物。在目前情況下,抗生素是控制動物細菌感染性疾病的主要手段,同時,一些人畜共患病原菌尤其是耐藥病原菌感染時,如果治療不及時,細菌會從動物傳染給人類,導致人的感染、發病甚至死亡。
少量的抗菌藥物,如桿菌肽鋅、黃霉素等,在亞治療劑量下對動物具有促進生長、提高飼料轉化率的作用,美國、巴西、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國至今仍將它們作為抗菌促長劑使用。沈建忠強調,我國嚴格控制和限定抗生素作為飼料添加劑使用,截至目前,只批準了土霉素、黏桿菌素、桿菌肽鋅等10多種抗生素可作為飼料藥物添加使用,并規定了使用的動物品種、生理階段、用量、使用方法、停藥期和注意事項等。這些藥物在美國等發達國家也被允許在飼料中作為添加劑使用。但從食品安全尤其是抗生素耐藥性產生和傳播的角度看,限制或者最終禁止在飼料產品中添加抗生素是未來發展趨勢。
一些人認為,現在動物加速生長的原因是飼料中添加了激素類藥物。對此,沈建忠說,動物的快速生長主要源于品種的改良、飼料配方技術的發展、疾病的有效防控以及科學的飼養管理等因素。在飼養環節,使用激素類藥物促進動物生長的現象極少。況且,我國從未批準過激素類藥物用于動物促生長,已批準的激素類藥物是性激素,主要用于種畜繁殖和產科疾病,而且數量非常有限,并嚴格規定使用范圍。性激素的給藥通常不是通過拌料、飲水,而是采用注射。
據農業部獸醫局介紹,目前,我國批準用于水產養殖的激素有注射用促黃體激素和注射用促性腺激素,允許用于魚類繁殖,即種魚的誘發排卵;已批準使用的抗生素(包括合成抗菌藥)有磺胺類、青霉素類、氨基糖苷類、大環內酯類、氟喹諾酮類、酰胺醇類、四環素類等,主要用于水生動物細菌性疾病的預防和治療,對產品規定了休藥期,并禁止用于水生動物的促生長。
疑問二:獸藥殘留超標對人有何危害?
【回應】 殘留超標會導致中毒、過敏等,獸藥必須科學使用
沈建忠說,獸藥殘留超標的危害主要表現為人體直接中毒、變態反應與過敏反應、細菌耐藥性、致畸、致突變和致癌等。抗生素殘留還影響動物源性食品的加工,例如,牛奶中有抗生素殘留,會使奶酪、酸奶等的發酵生產受阻。獸藥殘留也影響動物源性食品在國際間進行貿易。
沈建忠強調,養殖業中如規范使用獸藥,獸藥殘留符合相關標準要求,就不會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AC)和包括我國在內的很多國家都制定了食品動物獸藥殘留限量標準。抗生素要科學合理使用,前提必須是使用國家批準的品種,并嚴格按照標簽說明書使用,包括使用動物對象、適應癥、用法和用量、休藥期或棄奶期等。只要正確使用,就能防止抗生素殘留超標。
疑問三:我國有多少種禁用、限量使用獸藥?
【回應】 禁用的化合物共67種類;規定最高殘留限量的獸藥共96種
據農業部獸醫局介紹,我國制定了最高殘留限量的獸藥共96種,禁用的化合物共67種類,我國現有技術基本能實現對這些化合物的準確檢測。
目前,我國涉及獸藥質量安全的標準有:《獸藥國家標準和專業標準中部分品種的停藥期規定》(農業部278號公告)、《食品動物禁用的獸藥及其它化合物清單》(農業部193號公告)、《禁止在飼料和動物飲水中使用的藥物品種目錄》(農業部176號公告)等。規定禁用的化合物共計67種類,其中,2002年農業部發布的《食品動物禁用的獸藥及其它化合物清單》規定,10種類13種化合物禁用于水生動物,品種包括林丹、毒殺芬、呋喃丹(克百威)、殺蟲脒(克死螨)、雙甲脒、酒石酸銻鉀、錐蟲胂胺、孔雀石綠、五氯酚酸鈉及各種汞制劑。
涉及獸藥殘留標準的有殘留限量標準和殘留檢測方法標準,我國制定發布了《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農業部235號公告),制定發布了屬于國家標準序列的獸藥殘留檢測方法145項,其中水產品中獸藥殘留檢測方法標準14項。
據了解,農業部已基本完成《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的修訂工作,下一步將履行公開征求意見、對WTO通報、批準發布等程序。
疑問四:獸藥殘留標準國內外有無差異?
【回應】 我國限定最高殘留標準的獸藥種類及具體限量值設定達到發達國家水平
我國獸藥最高殘留限量標準主要采用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美國或歐盟的標準。在歐盟未規定限量標準的情況下, 我國主要采用美國標準。目前我國限定最高殘留標準的獸藥種類及具體限量值設定基本達到了發達國家的水平,與國際接軌。
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目前共制定57種獸用藥物在牛、豬、禽、羊等主要動物組織中的限量值。《動物源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的指令》是歐盟管理獸藥殘留最核心的一部法規,確定最高殘留限量共118種。美國獸藥最高殘留限量體系中,有最高殘留限量值的品種包含了獸用抗生素類、抗寄生蟲類、抗組胺類、激素類藥物等,共108種。我國制定最高殘留限量的獸藥共96種。
關于殘留限量標準,各國在藥物品種設置上有差別。如抗生素類藥物:歐盟51種,美國34種, CAC15種,中國37種;抗寄生蟲類藥物:歐盟38種,美國17種,CAC21種,中國34種;抗球蟲類藥物:歐盟3種,美國19種,CAC2種,中國17種。
有些獸藥在我國未規定限量而其他國家有規定,主要原因是大部分產品未在我國批準使用。如歐盟對雙氯青霉素、青霉素V鉀、巴龍霉素、氟尼辛、托滅酸、美洛西康、巴喹普林,美國對硫酸慶大霉素、潮霉素B、制菌霉素、卡巴氧及代謝物、烯丙孕素、吠喃哇酮、萊克多巴胺、竹桃霉素等均規定了限量,而我國除硫酸慶大霉素外,其它幾種藥物因未批準使用均沒有規定限量。
一些藥物在國外禁用,在我國也未注冊。如阿伏霉素,歐盟、美國、日本在所有食品動物中禁用。我國獸藥典中不含有阿伏霉素,對其沒有做出規定。還有一些,國外禁用而我國規定限量,如歐盟規定禁用的藥物喹乙醇,在我國可作為(35公斤及以下)豬生長促進劑使用,并規定在豬肌肉中的最高殘留限量為0.004毫克/千克,肝中為0.05毫克/千克。
我國未禁止使用磺胺類藥物,但規定在所有食品動物所有組織中的殘留限量低于0.1毫克/千克,這項規定與歐盟和美國相同。美國禁用氟喹諾酮類(沙星類)物質,我國與歐盟未禁用,但規定了限量。日本禁用惡喹酸,其他國家和組織沒有規定,我國對其在牛的肌肉、脂肪、肝臟、腎臟中的限量有規定。
總體上,各個國家和地區除了國際上對其毒性達成共識的藥物全部禁用之外, 關注的禁用、限量使用獸藥種類有差異。歐盟主要關注激素類藥物作生長促進劑和抗生素藥物作飼料添加劑兩方面,美國更關注抗生素類藥物,我國更關注興奮劑類藥物和抗生素類藥物。
沈建忠指出,盡管我國獸藥殘留限量參照國際和發達國家標準制定,并且獸藥使用都有休藥期規定,但從根本上解決畜禽產品獸藥殘留超標問題仍存在較大難度。主要原因在于:一是獸藥使用不規范,休藥期制度落實不到位;二是用藥制度不完善,急需出臺處方藥管理規定;三是殘留監控措施在有些地方沒有落到實處。
在水產品的生產、流通環節,獸藥禁用及殘留限量標準執行得如何?怎樣規范和監管激素、抗生素的使用?請看下期“求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