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川畜食函〔2012〕58號《關于印發<四川省獸藥經營清理和規范行動方案>的通知》要求,平昌縣畜牧食品局四舉措強力推進獸藥經營清理和規范工作。
一是強化領導。成立獸藥經營清理和規范行動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安排獸醫獸藥股、動監所和各鄉鎮畜牧獸醫站開展清理規范行動,并印發《平昌縣獸藥經營清理和規范行動方案》。二是強化宣傳。組織召開獸藥經營培訓會,發放宣傳資料1000余份,從業人員法律法規意識、誠信自律意識、質量責任意識不斷增強。三是強化責任。進一步細化量化任務,責任到人。與獸藥經營單位及畜禽養殖場(小區)簽訂《獸藥經營和使用環節安全責任書》、《畜禽養殖場安全生產責任書》300余份。四是嚴格執法。執法檢查以《行政許可法》、《獸藥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為依據,出動執法人員780人次,檢查獸藥經營門市64個、規?;B殖場(小區)115個,收繳過期獸藥35公斤,對1家獸藥經營企業和1個養殖場出具了限期整改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