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設施與設備及處理工藝
規?;B殖場區內應實行“三分離”(雨污分離、干濕分離、固液分離)。采用水沖糞、水泡糞方式的現有養殖場,應逐步改為干清糞方式。建立封閉排污溝、干糞堆積發酵池和污水處理池(或沼氣池),使生產和生活污水經暗溝污水道進入污水處理池(或沼氣池),雨水經明溝凈水道排放。
(一)工程化治污
1、沼氣工程:應具有厭氧發酵池、貯氣柜、沉淀池、調節池等主體工程,有“三沼”綜合利用與處理配套設施和明確的利用方式,沼液、沼渣有配套消納土地(須提供詳實的證明材料)。
2、干清糞、糞便生產有機肥,污水進行厭氧-好氧-深度處理達標排放工程:有干清糞、糞便生產有機肥相關設施設備,包括固液分離、翻堆機、造粒機、粉碎機等有機肥生產線,沼氣工程設施設備,好氧處理設施設備(曝氣器、序批式活性污泥好氧系統(SBR))等。有糞便和有機肥消納途徑。
有機肥生產工藝:原料配比—條堆—添加菌劑—攪拌發酵—分篩加工—造粒—烘干、冷卻、包裝。
(二)農牧結合綜合利用
1、有畜禽糞污收集、運輸設施設備。
2、有與養殖規模相適應的固定的防雨防滲糞便堆放場。按700公斤/立方米豬糞計算,每頭存欄豬生產豬糞4公斤/天,發酵周期為20天,每存欄100頭豬,必需建設兩個8立方米以上的干糞堆積發酵池。每2頭奶牛(存欄)糞便堆場所需容積約1m3;每2000只肉雞(出欄)或每500只蛋雞(存欄)糞便堆場所需容積約 1m3 。同時根據養殖場周邊對糞肥的需求和季節性利用情況,應適當增加干糞堆積發酵池的容積。
3、有與生產規模相適應的污水處理池。按900公斤/立方米污水計算,每頭存欄豬產生污水6公斤/天,發酵周期為20天,夏天高溫季節每天沖洗消毒一次圈舍,每一個頭豬每天用水量控制在4公斤以內(降溫主要用電風扇和圈頂噴淋等設施),每個豬場在污水處理前端必須建設一個長1米、寬2米、高1米的沉渣格欄池,每存欄100頭生豬,其污水用作種植業肥料的豬場必需建設兩個13立方米以上的污水處理池。
4、采用靜態通風發酵堆肥。由前處理、一次發酵、二次發酵、自然發酵等工序組成。是通過風機和埋在條垛下的通風管道進行通風和溫度控制,能有效殺死病原菌及進行臭味控制。
(三)發酵床養殖
1、發酵床設計合理,圈舍建設符合要求,有通風、采光、防暑等設施設備。
2、墊料鋪設厚度適宜,維護效果好,無死床。
3、圈舍環境好,無惡臭味。
三、達標認定
規模養殖場畜禽糞便綜合利用達標主要指標為化學需氧量(COD)、氨氮去除率。按以下方法核定:
1、生豬、奶牛、蛋雞、肉雞規?;B殖場(小區)建設治污設施的,無污水排放口,且所生產的廢棄物綜合利用產品(有機肥、沼渣、沼液及經處理后的污水等)經現場認定完全農田利用(需配備與養殖規模相適應的消納土地,每10頭出欄生豬不少于1畝土地,治污設施完全滿足規模養殖要求,須提供詳實的證明材料),可認定COD去除率100%、氨氮去除率100%。
2、蛋雞、肉雞規模養殖場(小區)如采取干清糞、糞便全部生產有機肥、且無廢水排放的,可認定COD去除率100%、氨氮去除率100%。
3、生豬、奶牛、蛋雞、肉雞規?;B殖場(小區)如采取干清糞、糞便生產有機肥,污水進行厭氧-好氧-深度處理達標排放,且配備了在線監測或視頻監控設備并聯網的,可認定COD去除率99%、氨氮去除率94%。
4、生豬、奶牛、蛋雞、肉雞規?;B殖場(小區)如采取干清糞、糞便農業利用,污水進行厭氧-好氧-深度處理達標排放,且出水全部利用的,可認定COD去除率97%、氨氮去除率89%。
5、生豬、奶牛規模化養殖場(小區)如采取干清糞方式,建設廢棄物儲存設施,無污水排放口的,且糞便、污水經現場認定完全農業利用(需配備與養殖規模相適應的消納土地,每5頭出欄生豬不少于1畝土地,儲存設施滿足規模養殖要求,須提供詳實的證明材料),可認定COD去除率90%、氨氮去除率70%。
6、生豬等規模化養殖場(小區)如采取發酵床生態養殖,無污水排放口,且實現“零排放”的,可認定COD去除率93%、氨氮去除率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