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沸沸揚揚的“速成雞”事件震蕩了整個養殖行業,不少業內人士都對該事件發表了自己的看法。事件發生后,美國奧特奇公司東亞區研發總監敖志剛先生第一時間與記者取得聯系,記者就此次事件對他進行了簡短采訪。以下是采訪實錄:
消費者的誤解致使事件影響擴大
記者(以下簡稱“記”): 近期有數家媒體曝光了肉雞養殖環節的一些問題,總結起來有“速成雞”、“激素雞”和“抗生雞”等問題,作為業內人士,您對于這一事件有什么看法?
敖志剛(以下簡稱“敖”): 對于近來在國內被媒體炒得沸沸揚揚的“速成雞”問題,我們認為,首先,國內的動物養殖業,包括肉雞養殖業和養豬業,的確存在添加劑(主要是促生長的抗生素類添加劑)使用不規范的問題,也比較嚴重。這次“速成雞”事件,可以說是給動物養殖業、飼料行業和食品行業敲響了一記警鐘。如果說這次事件能夠推動國內養殖業(包括肉雞養殖業)對添加劑的規范使用,那不論對肉雞養殖者還是消費者,都是一個好事;其次,在這次“速成雞”事件的報道和處理中,也顯示出了一系列問題,例如媒體報道捕風捉影、夸大和歪曲事實,政府主管部門反應滯后、問題出現后缺乏權威聲音,消費者無法獲得真實的信息、無所適從,等等。
不過需要指出的是,“速成雞”或“速生雞”這一概念的提出是媒體和消費者對現代白羽肉雞的誤解,這次事件被稱為“速成雞”或“速生雞”事件是不科學的,稱為“抗生素雞”事件更為恰當。現代白羽肉雞是當代動物育種的結果,是集約化、工業化動物生產的要求,現代速生高效的動物品種(包括白羽肉雞、現代外三元豬、現代高產奶牛)的出現,大大縮短了動物的生長周期,提高了動物的飼料轉化效率,降低了動物產品的生產成本,為滿足消費者對動物蛋白質的日益增長的需求做出了巨大的貢獻。白羽肉雞在歐美出現已經有六、七十年歷史,從80年代中期進入中國,也已經將近三十年時間。肉雞45天(在新西蘭有些地方甚至不到40天)能長到2.5公斤,是動物的遺傳潛力決定的,與使用抗生素促生長沒有必然聯系。事實上,動物的集約化養殖,由于可以實現環境控制和全進全出的飼養管理,更有利于保證生物安全和疾病的控制。
這個事件揭示出的現狀是,消費者由于對農業和養殖業的不了解,認為只要是動物長得快,就是用了違禁的、有害的添加劑,甚至是“激素”,對現代養殖業抱有錯誤看法。實際上,目前沒有證據表明中國的肉雞養殖生產中有大規模使用激素的情況,另外從科學的角度,不光是中國,即使是全世界范圍,都沒有在肉雞養殖中使用激素來促生長的研究和應用,另外從經濟學的角度,在飼料中添加激素成本也太高。在電視上曝光的養殖戶使用激素的情況應該是個案,可能是一些無知的養殖戶,被一些不法的獸藥銷售商蒙騙的結果。
養殖戶和企業對抗生素的使用需要重點規范
記:“速成”這一問題確實是媒體對行業不熟悉而產生的誤解,但也正如您所說的,濫用激素和抗生素等問題實際存在。對于這一現狀,您怎么看?
敖:近來被曝光的在肉雞養殖中濫用和不規范使用抗生素(而不是激素)的事件說明兩個問題。第一,我們的食品安全還有很多工作要做,我們認為,規范抗生素在動物養殖過程中的使用,應該從源頭開始,即政府監管部門制定抗生素的使用規范(什么抗生素可以用,在什么階段可以用),并對養殖企業和食品加工企業進行監管。一旦發現違規使用抗生素或產品中有殘留,要有嚴格的處罰制度,真正做到“不讓好人吃虧,不讓壞人占便宜”。第二,消費者和媒體對動物養殖業的誤解非常嚴重,廣大消費者一直認為肉雞養殖業使用激素,才讓白羽肉雞長得這樣快,上面我已經解釋過,白羽肉雞長得快是由于品種的原因。事實上世界上沒有任何獸藥或動保企業生產用于肉雞的激素類添加劑,也沒有一個國家批準激素類添加劑用于肉雞養殖。這次“抗生素雞”事件中,我們很欣慰地看到,問題主要是出在養殖環節,飼料企業并沒有被發現違規使用抗生素添加劑,這也提醒我們,未來中國規范抗生素添加劑使用的重點在養殖戶和養殖企業。
美國并未禁止抗生素用于動物養殖
記:在現代養殖業中,激素和抗生素的使用情況究竟如何?與其相關的法律法規是如何規定的?美國養殖業在這一領域,具體如何操作?
敖:在現代養殖中,抗生素類添加劑是可以合法使用的藥物,而激素從來沒有被批準在肉雞養殖中合法使用。抗生素作為生長促進劑(Antibiotic Growth Promoters,AGPs)在現代動物養殖中合法使用近七十年歷史,對于提高工業化生產動物的抗病力和生產性能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但是,AGPs在預防疾病、提高動物生產性能的同時,長期使用低于治療劑量的抗生素也產生了副作用,如造成細菌對抗生素產生耐藥性、抗生素在畜產品中殘留。因此,首先在動物生產中使用抗生素作為添加劑的歐美等國家,從上個世紀八、九十年代開始,先后開始禁用飼用抗生素。1986年瑞典宣布全面禁止抗生素用作飼料添加劑,成為第一個禁用飼用抗生素的國家。而丹麥從2000年1月開始,禁用抗生素作為飼料添加劑使用,但家禽業仍允許使用球蟲藥。2003年頒布了最嚴格和范圍最廣的禁令,規定從2006年1月1日起,歐盟成員國范圍內全面禁止使用所有抗生素生長促進劑(APGs),只允許憑處方購買使用抗生素,用于治療患病的動物。
與歐盟相比,美國在限制抗生素生長促進劑方面動作比較遲緩,措施也更溫和。盡管早在1977年,美國FDA(美國食品和藥品管理局)就發現在養殖動物中長期使用低劑量的青霉素和四環素能促進細菌耐藥性的產生,但是FDA并沒有禁止抗生素在動物養殖中作為添加劑使用。1996年,由美國FDA、疾病控制和預防中心、農業部協作成立了全國抗生素耐藥性監控體系,該體系規定,一旦發現耐藥菌,便啟動相應法律,包括收回藥物使用許可證。2012年1月,FDA發布禁令,規定從2012年4月5日起,禁止頭孢類抗生素在豬、雞、火雞和牛中使用;2012年4月11日,FDA再次出臺非強制性措施,建議獸藥生產商本著自愿的原則,停止供應部分獸藥,以應對抗生素耐藥性問題;養殖業者可以在獸醫指導下將抗生素用于預防、控制及治療疾病,但是不能用作生長促進劑。
應加強開發加強開發非抗生素類“綠色”添加劑
記:作為動物營養領域和飼料添加劑領域的知名企業,奧特奇公司如何看待目前中國養殖業的添加劑違規使用?您覺得未來在這一領域,從飼料添加劑的研發角度,將如何開展工作,以找尋出更健康、更有效的動物飼料添加劑,來取代抗生素和激素?
敖:奧特奇公司從1980年創立之初,就預見到了化學藥品作為促生長添加劑的弊端,提出了對“動物(Animal)-消費者(Consumer)-環境(Environment)”負責的ACE原則,奧特奇成立32年來,堅持用“天然的(Naturally)”的手段改善動物的健康和生產性能的理念,是目前全球前十大動保產品生產企業中唯一不生產化學藥品類添加劑的企業。我們認為,目前中國動物養殖中違禁添加劑濫用現象的存在,是因為中國過去30年的時間里的經濟增長是比較粗放的,重視數量而輕視質量,通俗來講就是過去三十年中國人解決的是“吃飽”的問題。但是隨著經濟發展和消費者生活水平的提高,特別是國人與歐美發達國家交流的增加,以及網絡媒體的發展,都促使人們開始對食品安全越來越重視。人們開始要求不僅要“吃飽”,還要“吃好”,吃得“安全”,吃得“放心”。從管理層面,其實中國已經建立了比較完備的法律法規體系,對包括抗生素在內的飼料添加劑進行監管,對抗生素添加劑的使用以及停藥期都有明確的規定,例如《飼料添加劑安全使用規范(農業部1224公告)》、《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獸藥管理條例_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404號》等。但是由于監管不力和從業者素質參差不齊等種種原因,這些法規沒有得到落實。所以中國當前的問題并不是無法可依,而是是有法不依和執法不嚴。
飼料添加劑和動保行業,乃至整個動物養殖業和飼料行業,應該以這次事件為契機,加強開發非抗生素類添加劑,使用既能保證動物健康、生產性能和飼料轉化效率,又不會造成動物產品中藥物殘留的“綠色”、“安全”的添加劑;從長遠角度,規范和減少抗生素在動物養殖中的使用,還可以減少對抗生素具有耐藥性的細菌的出現,保護人類的健康。上個世紀末八、九十年代,當瑞典和丹麥首先開始禁用抗生素生長促進劑的時候,由于前期準備工作做得不足,的確造成了動物發病率和死亡率上升、生長性能和飼料轉化效率下降、作為添加劑的抗生素用量大幅減少的同時治療用抗生素用量大幅增加的情況。但是通過整個動物養殖業、飼料行業和添加劑行業十多年的共同努力,到2006年歐盟全面禁用抗生素生長促進劑的時候,通過使用替代性的非抗生素生長促進劑,如有機酸、寡糖、植物提取物(精油)、酶制劑和微生態制劑,結合改善飼養管理、生物安全和環境控制,結果發現即使不使用抗生素生長促進劑,也能保證養殖動物的健康和生產性能,甚至達到比使用抗生素生長促進劑更好的生產性能(Rosen,)。歐洲的經驗告訴我們,通過使用天然的、替代性的非抗生素添加劑,結合飼養管理方面的改善,完全可以在不使用抗生素添加劑的情況下,達到生產成本與使用抗生素添加劑相當或略微升高,生產性能與使用抗生素添加劑類似甚至更好的結果。
畜牧企業的危機公關能力有待加強
記:此次事件還反映出一個問題,即養殖企業的危機公關做得不到位。您能否對此談一談您的看法?另外在美國,一旦發生類似的事件,企業是如何開展危機公關的?
敖:對于養殖企業的危機公關能力問題。在這次“抗生素雞”事件中,不論是相關的養殖企業、快餐連鎖企業,還是政府監管部門的反應,都有待商榷。比如相關企業和監管部門沒有在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做出及時、有效的解釋,把真實情況告訴消費者,造成媒體和大眾不得不猜測,造成假消息亂飛。其實“速成雞”、“抗生素雞”、“激素雞”這樣的情況在歐美同樣發生過,但是通過長期與消費者和媒體打交道,讓企業也練就了危機公關的本領。養殖業由于生物安全的原因,不可能隨意允許大眾到農場參觀,但是歐美的養殖企業很擅于建立企業的“透明”、“安全”和“可追溯”的形象,例如通過邀請媒體和消費者代表到農場、食品加工廠參觀,讓主流媒體把養殖企業和食品企業的真實情況反映給大眾;另外一旦發生危機事件,一定在第一時間查明原因、說明真相、召回產品、承擔責任,讓消費者了解事情的真相的同時,增強對食品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