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生雞”概念易誤導消費者 完全不用獸藥很難做到
媒體關于“速生雞”的報道讓消費者人心惶惶,也因此給國內的肉雞養殖行業帶來極大的負面影響。
獸藥到底該不該用?應該怎么用?獸藥殘留的標準是如何制定的?國外的標準就一定比國內的好嗎?就此我們專訪了中國獸醫藥品監察所副所長馮忠澤。
《中國經營報》:自從央視報道之后,“速生雞”這個概念就一直在一些消費者心目中存在,即使專家出來解釋也還沒有完全消除影響。看起來我們的消費者對肉雞的養殖出現一些誤解?
馮忠澤:消費者的認知程度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而逐步提升,但就當前我國消費者的認知程度而言,需要各有關方面做更多的工作,不斷加以提升。“速生雞”的說法有待商榷,容易誤導消費者,消費者誤認為用藥多就能速生。和人使用抗生素一個道理,養殖業使用抗生素的目的主要是治療疫病,和所謂“速生”并無直接關系。肯德基、麥當勞使用的白羽肉雞,在中國一般是45天出欄,而在歐美等發達國家由于養殖管理水平高,一般是38~42天出欄。還有一個典型的例子,我們經常吃的北京烤鴨選用的北京鴨,一般是36~38天出欄,如出欄時間晚了,就很難烤出外焦里嫩的烤鴨了。
《中國經營報》:我們在調查中發現,對于獸藥使用的監管和獸藥殘留的檢測,似乎主要是企業自己負責,而監管涉及農業、質檢、藥監、工商等多個部門,銜接的環節之間容易出問題。我們農產品[5.90 1.72% 資金 研報]質量監督管理體系是如何運行的?
馮忠澤:《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25條規定:農業生產者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合理使用農業投入品,嚴格執行農業投入品使用安全間隔期或者休藥期規定,防止危及農產品質量安全。禁止在農產品生產過程中使用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農業投入品。可見,生產者是第一責任人。政府部門負責制定質量安全標準,對農產品產地環境、生產過程控制和包裝標志等作出規定,定期、不定期進行監督檢驗和檢查,發現問題進行依法查處。法律同時規定,農業部門主要負責來源于農業的初級產品;加工食品和餐飲業的食品依據《食品安全法》的分工進行管理。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統一協調農產品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中國經營報》:現在規模化的養殖方式,不用獸藥無法控制疫病。應該如何看待獸藥使用問題?我國的獸藥殘留標準是怎么制定的?
馮忠澤:就我國13億多人口對肉蛋奶總量需求不斷增長以及養殖技術水平有待提高的現實而言,完全不用獸藥很難做到。符合質量標準的獸藥是可以用的,關鍵是要按規定使用,尤其是要嚴格按休藥期規定執行。
制定標準要按標準制定規程執行,不同國家的標準沒有好和壞之分。制定標準最主要的依據是不同國家國民的膳食結構。我國國民有吃內臟的習慣,比如肝、腎的一些抗生素殘留限量標準就嚴于國際食品法典(CAC)的標準。殘留限量標準一般要通過毒理、藥理實驗、殘留消除實驗以及風險評估等程序制定。
《中國經營報》:中國的養殖戶數量大、分布散、個體規模小,由此導致用藥不規范的問題怎么解決?
馮忠澤:我國從2001年實施無公害食品行動計劃以來,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與廣大消費者的心理需求相比,仍有很大的差距。養殖戶數量大、分布散、個體規模小是一個基本事實,同時還包括養殖者的能力素質問題,生產者在養殖的科學知識和法律法規知識方面和發達國家比還有差距,需要政府各級部門、技術推廣機構和科研單位加大技術推廣和宣傳普及力度。
《中國經營報》:今年的一號文件提出要推進農業經營體制改革。之前政府一直在推動農業產業化和規模化發展。這是否有助于解決問題?
馮忠澤:農業經營體制轉變是現代農業發展的重要措施之一,之前政府推動的公司+農戶、合作社+農戶等農業產業化發展模式,提升了標準化和規模化水平,帶動了農民增收,今后也應堅持。個別龍頭企業疏于管理出現了違法違規行為,不應成為阻礙農業經營方式轉變的理由。無論是公司還是合作社等組織,都應按法律規定辦事、誠信經營,指導農戶合理使用獸藥,規范使用獸藥,用符合規定的獸藥,按照休藥期停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