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媒體報道反映的“速生雞”現象及在畜禽養殖環節濫用“抗生素”類藥物的情況,為確保畜禽產品質量安全,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從1月下旬開始,桐鄉市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了一次針對抗生素類獸藥的執法大檢查,共出動執法人員81人次,檢查獸藥店28家、養殖場49家。
在獸藥經營環節,主要針對禁用獸藥、特別是抗生素類獸藥進行專項檢查,重點檢查有否經營人用藥品、假劣“抗生素”類獸藥和其他違禁藥物,制度是否規范上墻,進銷貨臺帳記錄是否完善等。此外,還對獸藥經營企業隨機抽取獸藥產品進行 “國家獸藥基礎信息查詢系統”現場網上查詢,核對該產品的合法性。檢查中發現部分獸藥經營企業存在獸藥經營許可證未上墻、進銷貨臺賬記錄不完整、首營藥品資料不全等問題,沒有發現違禁的相關獸藥,執法人員要求各問題單位及時整改,從“鄭州問題獸藥”和“速生雞”事件中吸取教訓,并開展各類獸藥的自查自糾,堅決不銷售與使用不合格獸藥。
畜禽養殖環節主要針對濫用抗生素類獸藥的情況進行專項檢查,重點檢查有無違禁藥物、人用藥的使用及其疫病防控的用藥記錄。檢查中未發現違禁藥物,對部分獸藥記錄不齊全、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記錄不完整的養殖場(戶)要求其整改,并加強獸藥使用的管理,按規定停藥期進行停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