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發展好規模養殖,保持畜牧業的可持續發展,該區在標準化養殖小區(場)建設過程中,在積極搞好技術、資金、政策扶持的同時,努力做到“四個結合”。
一是養殖小區(場)建設與新農村建設相結合。大力推廣退出庭院、退出村莊、退出散養,進入規模養殖、進入小區、進入市場循環“三退三進”的經驗,養殖小區(場)選址要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不在法律規定的禁養區內,距村莊、學校、醫院、公路等公共場所必須在500米以上,保持村容村貌整潔。
二是養殖小區(場)建設與沼氣和環保設施建設相結合。把沼氣和環保設施建設作為小區(場)合格驗收的重要指標內容,養殖小區(場)必須按照“三同時”的要求進行建設,即養殖小區(場)與沼氣和環保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使用,使養殖污水和糞便能進行集中處理,達標排放,實施生產、生態和效益的和諧統一。
三是養殖小區(場)建設與龍頭企業發展相結合。按照“圍繞企業建基地,建好基地帶養殖”的發展思路,采取“企業+小區”的發展模式,積極與市大型超市、屠宰等企業合作,使養殖小區(場)、企業緊密結合,加強產銷銜接,實現利益雙贏。
四是養殖小區(場)建設與現代養殖技術相結合。國家及地方扶持規模養殖政策和市場行情的拉動,群眾當前發展規模養殖的積極性高漲。但飼養成本的增大、疫病的復雜突出,給養殖業帶來一定風險。一方面該區正確引導農戶,發展養殖小區(場)不能一哄而上,盲目發展,必須掌握好現代養殖技術,理性投資;一方面加強對從業人員的技術培訓,提高其養殖技術水平、改變傳統養殖觀念,普及現代養殖技術,使養殖出規模、出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