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對規模化養殖場養殖環節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補助的公平、公正、公開,防止弄虛作假,2月21日,云和縣農業局、財政局根據浙財農〔2013〕3號文件精神,對2012年8-10月份全縣34家符合財政補助條件的規模養殖場(戶)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據了解,云和縣無害化處理補助政策從2012年8月開始啟動,根據《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生豬規模化養殖場無害化處理補助相關工作的通知》(農辦財〔2011〕163號)、省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生豬生產平穩健康發展防止市場供應和價格大幅度波動的通知》(浙政辦發明電〔2011〕227號)和《關于做好生豬規模化養殖場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補助相關工作的通知》(浙農專發〔2012〕53號)文件精神,及時出臺了生豬規模化養殖場(小區)養殖環節中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補助政策,規定對全縣所有年出欄生豬50頭以上的養殖場對病死豬進行無害化處理的給予80元/頭的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