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動物衛生監督所:
受自治區水產畜牧獸醫局的委托,按照《農業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12年生豬定點屠宰環節“瘦肉精”監督檢測工作的通知》(農辦醫[2012]28號)、《自治區水產畜牧獸醫局關于下達2012年獸藥質量安全監管項目資金的通知》(桂漁牧財[2012]102號文件和產品質量安全有關要求,我所于2013年1月按程序完成了2012年生豬屠宰環節“瘦肉精”部級專項監督檢測卡的招標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所將在近期分別把“瘦肉精”檢測卡、采樣單、《廣西水產畜牧產品質量安全承諾書》以貨運方式發放到各市,請各市及時接收,收到貨后清點好并填寫與貨物同行的發貨單,并將發貨單(蓋章)寄到我所獸藥與動物產品安全監管科肖偉處(地址:南寧市西鄉塘區友愛北路51號,郵編:530001)。
二、“瘦肉精”監督抽檢工作由各市具體安排,要求覆蓋100%的生豬定點屠宰場,并于2013年8月底前完成檢測任務。
各市生豬屠宰環節“瘦肉精”部級專項監督檢測卡分配數量(即檢測任務)及收貨人信息見附件1。
三、各市在開展“瘦肉精”監督抽檢工作時,要規范填寫采樣單,并做好抽檢記錄,抽檢記錄格式統一按附件2記錄。
四、各市“瘦肉精”監督抽檢工作完成后,請于2013年9月10日前以市為單位匯總上報,并把附件3以pdf和doc兩種電子版格式報送自治區水產畜牧獸醫局獸醫醫政藥政處yzyzch@163.com和自治區動物衛生監督所獸藥與動物產品安全監管科dwaqjg@163.com。
五、為強化養殖業主是產品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加大對養殖場的監管力度,嚴格執行休藥期和禁止使用違禁藥物等產品質量安全制度,要求屠宰用生豬出欄前七天內,養殖場(戶)或經紀人按規定實施自檢,申報檢疫時須提交《廣西水產畜牧產品質量安全承諾書》。
六、其他有關問題請與我所獸藥與動物產品安全監管科肖偉(0771-3126942 15078891138)聯系。
附件: 1. 各市生豬屠宰環節“瘦肉精”部級專項監督檢測卡分配數量(即檢測任務)及收貨人信息表
2. 生豬定點屠宰環節“瘦肉精”部級專項監督檢測記錄表
3. 生豬定點屠宰環節“瘦肉精”部級專項監督檢測情況匯總表
附件下載:附件桂動監【2013】9號關于分配2012年生豬屠宰環節“瘦肉精”部級專項監督檢測卡的通知.doc
二〇一三年三月四日